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
实施广州市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
车辆试点车型技术方案的通知
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港务局、广州海事局,广州地铁集团,广州公交集团,广州环投集团,广东锦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协会:
根据《广州市纯电动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推广试点工作方案》(穗城管〔2020〕717号)有关要求,经广州市纯电动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试点推广工作小组同意,现将《广州市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试点车型技术方案》予以印发。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冼一帆,电话:86674202)
广州市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试点
车型技术方案
一、车型要求
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型号应在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的目录范围内。
纯电动车型:以电能为动力来源,且满足实际工况所需的续航需求,用于专门收集和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厢密闭式自卸车辆。
氢燃料电池车型:以纯氢作为燃料,采用燃料电池系统作为动力源或主动力源,用于专门收集和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厢密闭式自卸车辆。
二、厢体内腔尺寸要求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厢体内腔尺寸最大限值
除首批交付的200台氢燃料电池车外采用摇臂式液压厢盖外,新能源车原则采用平推式帆布厢盖。两类厢盖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一)平推式帆布厢盖
1.盖板应选用高强度帆布材料;
2.保证顶盖完全闭合时,不影响车厢实际可装载容量。
(二)摇臂式液压厢盖
1.车厢顶盖采用摇臂式双节或整体前移盖板;
2.盖板应选用轻型高强度钢板或不锈钢材料;
3.保证顶盖完全闭合时,不影响车厢实际可装载容量。
四、车载监控终端要求
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试点车型车载监控终端参数,参照现行地方技术标准《DB4401T 11-2018 建筑废弃物运输 车辆标志与监控终端、车厢规格与密闭》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T/GDRTA 001-2020)、《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信协议规范》(T/GDRTA 002—2020)。终端设备应选取在省道协公布的《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设备目录》中的设备。
五、外观要求
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试点车型(包括驾驶室、厢体及厢盖)应采用统一外观喷涂颜色,使用绿底(绿色,颜色值:R=50,G=205,B=50),白条(白色底色,绿色字体喷涂“建设美丽羊城”)样式,外观样式见下图:
车头外观样式
车尾门外观样式
(一)平推式帆布厢盖
左侧车身外观样式
右侧车身外观样式
(二)摇臂式液压厢盖
左侧车身外观样式
右侧车身外观样式
抄送:黄埔、番禺、南沙、花都、从化、增城区政府,广东万鼎科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