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穗城管函〔2023〕965号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政协
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4053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沈英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场所卫生间2-7岁儿童设施的建议的提案》(第405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综合各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旅游局、林业园林局以及广州地铁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关于完善公共场所卫生间2-7岁儿童设施的提案,对解决我市2-7岁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标准缺失、现有的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作为全市“厕所革命”的牵头部门将严格按照提案建议的要求,加快推进广州市2-7岁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指引的编制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建成一批儿童友好型公共厕所,更好满足2-7岁儿童如厕需求,实现小切口、大作为,助力提升广州城市国际形象。
一、关于“把2-7岁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作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力点”的提案建议
您的提案建议与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相一致,2018年以来,我局通过组织开展“厕所革命”,积极推动公共厕所内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
(一)编制和实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规划及方案。充分发挥全市“厕所革命”牵头部门作用,督促各区将公共厕所儿童专用卫生设施纳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如:增城区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广州市增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增城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扎实推进儿童友好城区重点项目建设,三年内将完成16个重点项目、22个试点项目、45处儿童友好实践基地、60个适儿化改造项目,不断优化提升儿童成长空间,为儿童营造宜居、宜学、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
(二)统一公共厕所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标准。2019年2月,我局编制印发广州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1/T15-2018),明确了公共厕所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标准。一是在“6.1.5.1第三卫生间、母婴室卫生间的基本要求”中提出了配套建设“儿童坐便器、儿童小便器、儿童洗手盆和儿童安全座椅”的刚性标准;二是在“6.1.6.2人性化设施配置要求”上细化了“厕纸、洗手液、挂钩、干手器、厕位扶手、面镜、置物台(板)”等具体内容,更好满足儿童如厕需要;三是在“6.1.7.5.3洗手台(盆)设置”上明确了“设置2个或以上洗手台(盆)时,应设置1个儿童洗手台(盆)”指标要求;四是在“6.1.7.1.4设施设备”中提出了“地面、蹲台等应采用防水、防滑、耐磨材料”总体要求;五是在“6.1.5.1”和“6.1.5.2”中也对“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轮椅坡道”提出了具体建设标准等。
(三)强化公共厕所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小厕所、大民生”。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落实,先后完成4809座公共厕所建设任务(新建1373座、改建3436座),其中,903座公共厕所设置了儿童坐便器、儿童小便器;582座设置了儿童安全座椅;为方便儿童如厕,在5913座公共厕所的厕位间内配置了置物台、助力扶手等人性化服务设施,在4809座公共厕所内设置了儿童洗手台(盆),增强了2-7岁儿童如厕的舒适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关于“创建公共场所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广州方案’”的建议
您提出“邀请专家研究,共同提出公共场所卫生间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地方标准乃至国家标准,贡献广州方案”的建议,为我市公共厕所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指明了方向,今年来我局也做了一些具体工作。
(一)联合协会开展市场调研。针对公共厕所儿童专用卫生设施缺乏国家标准的实际,今年3月以来,我局会同省、市环卫协会,一方面通过查阅资料了解日本TOTO、美国科勒和西班牙乐家等国际主流品牌卫浴中儿童洁具的尺寸大小情况;另一方面实地走访佛山箭牌、东鹏、恒洁等国内知名品牌卫浴中儿童洁具的生产情况,现场调研2-7岁儿童卫生洁具的尺寸大小,为后续标准或指引制定提供依据。
(二)邀请专家开展标准研究。今年6至7月,结合《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的编制工作,我局邀请了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等四名专家,根据儿童身体发育情况,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分两个年龄段对2-7岁儿童公共厕所专用卫生设施建设标准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了相应标准。
下一步,我局将广泛征求各区政府、市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2-7岁儿童公共厕所内专用设施建设标准,更好满足2-7岁儿童如厕需求,为2024年编制印发《广州市2-7岁儿童公共厕所专用卫生设施建设指引》奠定基础。
三、关于“建设认证一批儿童友好型公共卫生场所”的建议
您的该项建议为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2021年以来,市“厕所革命”成员单位坚持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牵头狠抓公共厕所内儿童专用设施建设工作,全力打造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点。一是荔湾区高水平推进儿童友好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儿童成长空间,截至2023年6月底,共建成188个社区儿童之家,并在儿童之家中积极推进第三卫生间、儿童专用洗手池、儿童小便池等配套设施建设,充分满足儿童生活服务需求;二是天河区把建设儿童卫生设施作为“厕所革命”重点工作,全区105座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均设置了儿童坐便器、小便器、洗手台(盆)等,基本能够满足2-7岁儿童如厕需求;三是从化区在辖内5个公园的公共厕所内共建成27个儿童专用设施,并结合实际,降低了洗手台(盆)、镜子和洗手液装置等配套设施的安装高度,为儿童身心健康提供更好保障;四是增城区荔城街道结合社区微改造,已建成增城儿童公园、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区图书馆、城市馆以及碧道、口袋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向儿童开放,打造了“儿童成长微空间”、“儿童游戏小角落”、“儿童阅读角”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点,搭建15分钟内儿童娱乐活动空间;五是市交通运输局48个高快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厕所中,已有35个服务区公共厕所新建了儿童专用厕位。
四、关于“加强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宣传推广工作”的建议
您提出“加强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宣传推广工作”的提案建议是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局牵头开展了一系列“厕所革命”宣传推广工作。
(一)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活动。配合市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把“儿童洁具和洗手台(盆)的配置”作为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考评项目,大力推进第三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母婴室以及人性化服务设施建设。
(二)开展“最美公厕”评选活动。2019年底我局通过采取现场打分、群众评议、专家评审等办法,评选出了广州市32座最美公厕,其中:最美环境公厕6座、最好服务公厕11座、最佳创意公厕5座、最优生态公厕5座、最新科技公厕5座。根据《广州市“厕所革命”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要求,今年10月份,我局将再次举办全市“最美公厕”评选活动,并将“最美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公厕”作为一个评选项目,确保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在我市公共厕所建设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开展儿童专用卫生设施摸查及整改工作。今年是我市“厕所革命”三年提升计划的收官之年,3月份以来,根据您的提案建议我局牵头对全市5246座公共厕所儿童专用设施情况进行摸查,发现儿童专用卫生设施缺失或陈旧破损等问题260宗,现已整改140宗,还有120宗已列入提升改造计划,正在组织整改。
(四)做好儿童友好城市示范点建设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广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各区、市相关职能部门均印发了2022-2024年实施方案,并逐年安排资金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其中:增城区荔城街和荔湖街被确定为广东省儿童友好示范镇街,区青少年宫确定为广东省儿童友好示范基地;我局结合“厕所革命”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共计安排专项资金2605万元用于环卫公厕提升改造工作,为大力推进公共厕所儿童专用卫生设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