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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多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6-06-02 09:06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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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保证,以后不会乱停放了!”5月26日上午,在南沙区金洲地铁站A2出口外,麦女士在综合执法人员的帮助下,从拖车上取回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时说。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金洲地铁站A2出口外已停放40多辆电动自行车,占据50多米长的非机动车道,给进出站市民造成不便,不远处就是电动自行车停放位。针对这一情况,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南沙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南沙公安交警部门,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按照既定方案分组行动:在路段显眼位置设置提示牌和公告栏,广而告之;录入乱停放车辆车牌信息,通过公安系统向车主发送提示信息;同时清点数量、组织挪移。其中,两位车主收到提示后迅速赶到现场,主动推走车辆,并表示今后将规范停放。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综合执法人员19人次、公安交警8人次,挪移乱停放电动自行车23辆,立案4宗。下一步,将聚焦地铁枢纽、繁华商圈、服务网点、景区景点等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突出区域,不定时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普法与宣传先行、劝导与处罚并重,进一步推动文明出行习惯养成。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停放电动自行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行为,违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依据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可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请自觉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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