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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倾倒建筑废弃物两当事人各罚款30万
创建时间: 2020-02-25 17:02 信息来源: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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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两宗无证倾倒建筑废弃物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两案当事人分别处以30万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去年11月,执法人员在增城区石滩镇黄冈中学附近检查,发现当事人肖某在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许可的情况下,聘请17辆重型自卸式货车运输余泥渣土并擅自倾倒在黄冈中学旁空地上。经查实,肖某共倾倒余泥渣土17车次,374立方米。去年12月,执法人员在仙村镇广园快速路桥附近检查,发现当事人陈某在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许可的情况下,聘请10辆重型自卸式货车和1辆钩机运输建筑废弃物并擅自倾倒在广园快速路桥旁的鱼塘。经查实,陈某共倾倒建筑废弃物20立方米。近日,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分别对肖某、陈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各30万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法倾倒建筑废弃物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运输和倾倒过程产生撒漏、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民群众健康。该局将加大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对各种无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罗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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