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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四项举措全面抓好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管工作
创建时间: 2020-05-26 19:05 信息来源: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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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把关建筑废弃物排放、受纳、运输申请资料审核,抓好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审批工作,截至5月20日,累计已按审批程序规范办理排放证25个,共计排放量753776立方米;消纳证3个,共计消纳量57258立方米。开展常态化日夜巡检和深夜不定时暗查相结合模式,对建筑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现场监督缺失、超装超载不密闭运输、不冲洗干净出场、撒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记录留取立案线索,对问题当事人批评教育、约谈整顿,巡查共出动690人次,监督检查排泥工地2301个次,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力度。

  二是抓好日常检查。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带队到辖内相关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开展运输车辆检测审验工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责任,严格遵守建筑废弃物运输行业规则。截至5月20日,累计出动人员456人次对区内建筑工地的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建设、进出车辆保洁、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累计检查工地152个次,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抓好专项整治。针对出泥工地在运输过程中经常发生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泥头车运输高峰时段(20:00至凌晨2:00),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区住建、区交通、交警海珠大队和全区18个街道执法力量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用实际行动筑起“安全墙”。截至5月20日,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车辆123台,检查人员491人,检查在建工地167个、运输车辆65台,查处车辆违法行为18宗。

  四是抓好教育引导。开展“柔性执法”,对部分建筑工地项目管理方和施工方上门约谈、教育提醒,进一步规范建筑废弃物处置秩序和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建筑废弃物排放业主的主体责任,余泥外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范,严禁雇请“野鸡车”,杜绝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等问题发生。截至5月20日,出动人员108人次,约谈工地36个次,有效督促建筑工地项目管理方和施工方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净化建筑废弃物管理秩序。(梁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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