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范围非常广,涉及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几乎与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息息相关,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城管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尤为重要。听证作为城管执法实现公正的一项重要程序,通过赋予当事人进行申辩和提出意见的权利,给当事人和城管执法机关提供了一个平等对话的机会,对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处罚结果的公正有着重要作用。2020年,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织听证会12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促进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提高。
一、程序公正,方能听“正”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确保听证结果公平公正。首先,凡是符合听证适用范围的,主动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耐心解释申请听证的意义及申请程序。其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听证,选择经验丰富、业务干练的行政执法科、政策法规科、案件审理科人员作为听证组成人员,在听证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权。最后,听证会依法对案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出具听证报告,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和建议,为行政处罚决定的最终作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不走过场,逢“疑”必查
听证会并不是走过场,听证是进一步查清事实,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的事前救济。听证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提出的反驳理由可能推翻案件调查人员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或者有从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听证会将通过质证与核实,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给予合法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如化龙镇某村鱼塘非法消纳建筑废弃物案,申请人提出了其在案发后已立即围蔽现场,避免再次发生偷倒情况,并主动清理非法消纳建筑废弃物,属于“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情形,听证会经过质证与核实,听证报告将建议罚款额由30万元下调至10万元,再提交局会审小组讨论并通过,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合情执法,促审批服务提升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一些行政许可事项,并负责对应事项的监管执法工作。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局致力于简化事前审批,加强事后监管执法,并通过执法促进审批规范化,打造高质高效政务服务。比如在某运输公司无证运输建筑废弃物案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置证延期申请,但是由于审批设“审验运输车辆”的前置条件,验车时间不可控,导致行政审批部门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后经调查人员查证情况属实。听证会认为该案当事人客观上虽有无证运输的行为,但这个无证运输行为是由于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设置不完善、第三方检验机构工作时间过长、发证机关延误核发处置证而造成的。这个法律后果不应由当事人承担。遂对于当事人无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行为作出不予处罚的建议。同时听证会也将审批流程设置不完善的情况向审批部门反馈,促进了审批流程的规范和完善。
四、听证常态化,一举三得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听证已成为常态。一是实行听证,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在听证过程中申请人通过陈述和申辩,可能会提出一些案件调查人员事先没有注意的事实和理由,对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进行辩论和质证,对于查明案件事实,保证城管执法机关准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二是在听证过程中,调查人员介绍基本案情,出示相关证据,阐述拟作出处罚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当事人提出申辩和质证时,调查人员以适当方式予以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进一步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使当事人对整个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听证会为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三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一次检阅,听证会考验了执法人员充分调查取证、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的能力,也是规范依法行政的一次生动、现实的教育,并在往后执法中加以借鉴改善,有利于办案水平的提高。
通过举行听证会,在城管执法主体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一个双方能够沟通与合作、引导与接受的桥梁,既保障了城管执法机关的公正执法,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朱海燕 李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