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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三字诀”创建城镇燃气无隐患街区
发布时间:2020-12-28 09:12 信息来源: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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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荔湾区在荔湾路、宝华路沿线首推创建城镇燃气无隐患街区,充分发挥示范点带动作用,全方位落实国家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各项部署。

  (一)“强”字为先抓统筹。一是强化机制融合。印发《荔湾路、宝华路城镇燃气无隐患街区行动方案》,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沿线街道、燃气企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存在问题,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无隐患街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局机关科室,沿线街道城管执法队成立燃气党员突击小分队,加大燃气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黑气”违法活动,强化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安全监管,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2次;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形成“1+1+1”工作体系,局内由燃气科、执法科、燃气所各安排1名专员组建指挥中心,统筹协调日常事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局外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沿线街道、燃气企业组建燃气基层工作队伍,定期开展巡线专项行动,“吹哨报到”联合开展整治,为专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组建由燃气企业专家、工程师等组成的培训团队,对街道城管科科长、专职人员、城管执法队员、燃气专管员等群体进行分批、分组培训,提升一线人员工作效率。

  (二)“精”字为要抓落实。一是精准摸清底数。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入户排查,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共排查荔湾路沿街使用管道天然气居民3280户,非居民35户,使用瓶装液化气居民131户,非居民户43户;共排查宝华路沿街管道天然气居民户1607户,非居民户43户,使用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111户,非居民用户21户;二是精准开展户外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全面做好老旧燃气管道改造、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状况排查和更新维护,全面开展骑压、围蔽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喷涂燃气调压设施及笋头露出地面燃气标识,全面开展管网安全评估工作,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共累计整改完成相关问题10项,累计巡查荔湾路和宝华路燃气管网周边在建工地144次,实现每日一循环、工地全覆盖,确保燃气管网安全;三是精准消除户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管道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协助推进非居用户和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展“瓶改管”餐饮场所6户,居民户37户;配合加强对出租屋、群租房燃气安全巡查和隐患告知工作,消除软管“三通”、软管穿墙、超量存放燃气瓶及餐饮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现象,以点带面、从线到片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消除在册居民户安全隐患55宗,非居民户隐患9宗,完成率92.7%。

  (三)“丰”字为基抓宣传。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利用平面媒体、电视传媒、LED广告屏、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引导燃气安全知识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二是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常态化宣传发动和密集式专题活动,丰富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内容,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全街坊参与无隐患街区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模式,与“奋战四十天,全年保平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通过开展2020年荔湾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邀请职能部门、相关街道、燃气企业共同参与,加速工作全链条提升,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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