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文明委全会通报,从化区环卫所等单位荣获2013—2016年度“广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自广州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从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作为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要责任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致力于卫生创建工作,外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内抓单位文明创建,以“小创建促进大创建”营造了浓厚的文明单位创建氛围。一直以来,区环卫所严格按照文明单位标准,完善基础设施配置,美化单位办公环境,规范单位秩序,强化卫生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常抓不懈,职工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在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创精神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
区环卫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表彰作为新的起点,充分调动全所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丰富和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围绕各项业务工作,再接再厉,推动城区市容环卫事业进一步发展。(从化区城管局 程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