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长者助手 登录
搜索
  • 微博
  • 微信号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穗好办
    • 关注 · 穗好办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市局动态
打印|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水上处执法办案新突破 首次异地调查取证
创建时间: 2017-06-04 16:06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
 

水上处根据委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整治非法从事水上运输建筑废弃物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域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秩序。 近日,在水上处与黄岐海事处的联合行动中,在广州西航道珠江西桥附近水域查获粤南海618船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而从事建筑废弃物水上运输的违法案件。检查中发现,该涉案船只所有权和经营权属清远市蓝海船务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核实该涉案船只违法事实,水上处执法人员赴清远市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清远市蓝海船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并向该公司负责人派发宣传《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在我市水域从事建筑废弃物水上运输作业。(段森鑫、杨慧慧)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备案号:粤ICP备10079992号-3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4  

版权所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