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执法和督查工作,6月28日上午,市城管委组织召开全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和督察工作部署会。会上,机关业务处室对垃圾分类执法和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和部署。
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广州城管将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专项执法整治。
(一)教育督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区对去年3258家首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相关行业,以及2018年7月前已通过验收的100个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进行督查复查,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2018年列入第二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2650家单位进行检查,覆盖各行业类型、数量不少于第二批总量的50%。
(二)全面执法阶段(8月1日—11月30日)
各区对2018年列入第二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2650家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7月发现问题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依照《条例》相关条文,予以顶格处罚,并通报相应的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属于8月首次检查的单位(含企业、行业),发现问题予以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不超过10天),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到期进行复查。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城管部门将依照《条例》相关条文,予以顶格处罚。市城管委督察分局将对各区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区对自2017年9月以来列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所有单位,在普遍检查执法基础上组织“回头看”,重点对落实分类不力、经常反复、抗拒执法的单位(含企业、行业)依法严厉处罚。12月上中旬,市城管委领导将带队分组对各区垃圾分类执法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委督察分局也会对各区“回头看”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行政执法处 郭敬曦 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