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长者助手 登录
搜索
  • 微博
  • 微信号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穗好办
    • 关注 · 穗好办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市局动态
打印|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市余泥渣土管理处组织召开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会议
创建时间: 2018-06-19 16:06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
 

619日下午,市余泥渣土管理处组织全市建筑废弃物运输、消纳、循环利用、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企业法人(负责人)、车队长、管理人员近200人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动员部署高标准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相关工作。委行政执法处、监控指挥中心、督察分局,各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协会,广州市地铁集团总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617日增城区新塘陈家林填埋场附近广州联意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建筑废弃物案件的查处情况,要求全行业要引以为戒,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标准完成好督察中涉及到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各建筑废弃物处置企业要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自身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坚决杜绝建筑废弃物运输洒漏污染道路、非法倾倒这两大突出问题。各排放单位要坚决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不得无证排放余泥,不得雇请野鸡车,必须安装工地视频监控和电子联单设备,并确保有效使用。各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经许可排放的建筑废弃物,不得使用野鸡车运输,车辆冲洗不干净、不平斗装载不得驶离工地,不得超速、闯红灯,不得违反运输线路、运输时间规定,不得非法倾倒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驶出工地,进入消纳场、临时装卸点、循环利用厂必须严格执行联单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刷卡。凡工地出口未安装、未开启电子联单终端,不正常使用电子联单终端设备进行刷卡的,将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不予办理相关处置证的延期手续,同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按《条例》规定查处。各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经营单位要落实电子联单制度,做好进出车辆装卸台帐,做到余泥运输上岸码头、最终消纳点底数清楚,准确掌握运输去向,要确保装卸点监控设备、安全设施完好,管理到位。各消纳场、循环利用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确保监控设备、安全设施完好以及泄洪沟渠通畅,加强对进场建筑废弃物种类、数量的实时登记,做好台帐。加强对场地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做好防尘降噪工作。

会议要求,各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要守土尽责,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属地建筑废弃物处置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要整理完善辖区排放、消纳、循环利用以及水运中转相关工作监管台帐;要督促属地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业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有序。(余泥处 苗百超)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备案号:粤ICP备10079992号-3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4  

版权所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