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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创建时间: 2021-02-23 15:02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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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7日至8月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巡察,并于2020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共指出3个方面14类问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根据规定公布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办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检验政治担当、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切实扛起巡察问题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陶镇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党务工作的李锋副局长为整改办公室主任,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党组织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一次深刻接受党性、党规、党纪再教育的过程,提振全体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提升抓工作落实的能力。

  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围绕“12345”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即:一个系统,即市委巡察整改管理系统;两个责任,即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个阶段,即三个整改时间节点;四方审核,即做好对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驻局纪检监察组请示汇报和送审;五项任务,即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抓好整改督办落实,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做好巡察效果评估。建立时间表、作战图,倒排时间,细化任务、及时跟进,强化督办机制、汇报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整改强力推进落实。

  三是全力推进整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论述摘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深刻认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5个方面21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深挖细查,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作风摆进去,既从工作中找差距、又从思想上、党性上找差距,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最过硬的作风,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四是严肃整改纪律。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加强督促指导,亲自安排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各分管领导对照清单内容和责任分工,牵头负责整改落实。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按要求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掌握进度和效果,确保整改工作前、中、后闭环开展,对巡察跟进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得力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同时,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监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局党组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梳理细化出70个具体问题,以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的狠劲逐个问题抓好整改。截至2021年1月22日,整改完成54个,基本完成12个,正在整改4个,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效机制得到健全和加强。

  (一)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2020年传达学习39次。二是制定《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政治要件台帐管理制度》,明确有关台帐管理办法。三是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20年形成24份调研报告。四是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学习研讨1次,每季度邀请专家宣讲辅导1次。五是建立“理论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开展理论学习巡听旁听8场次。

  2.针对从体制机制上主动解决历史形成的存量违建措施和办法不多、对群众建房审批报建渠道长期不畅的整改。一是建立快速拆违机制,2020年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5663.63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历史存量违法建设5162.15万平方米、拆除新发现违法建设501.48万平方米。二是主动担当作为,按照《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有效规范我市农房报建管控,并积极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区做好辖区内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三是增强责任意识,综合运用巡查、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网格责任、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监控体系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清单,加大问责和典型问题曝光力度,形成震慑警示效应。

  3.针对拆除白云山“大钵盂”18栋违建不够积极主动的整改。2019年6月19日,大钵盂18栋违法建设正式开拆,截至7月30日下午全部安全清拆完毕。拆除完成之后,立即组织各区城管部门在现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梳理总结工作,强化主动作为,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并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市局的政策指引、宏观指导和高位协调作用,带领全市各区城管部门攻坚克难,2020年拆违任务超额完成。

  4.针对某服装厂违建投诉尚未彻底解决的整改。一是加强对属地城管部门指导,共同分析共同研判,协助推动整治工作。二是督促属地街道和区城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指导其依法依规开展执法程序。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多次会同属地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目前,该市场违建区域内档口已实现封闭,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5.针对水上执法统筹协调执法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执法巡查次数,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执法巡查;加大陆上巡查频率,实施水陆共治;每月组织1次水上公安、市水务局、市港务局、市海事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创新执法模式,采取随机执法方式,灵活多样开展执法工作,重视加强对各区城管部门水上执法指导力度。2020年来,开展执法巡查88次,立案14宗。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船只596艘,水上运输建筑废弃物秩序得到有力整治。

  6.针对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的整改。一是建立市、区、镇街、社区四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高效顺畅的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奖励暂行办法》《广州市低值可回收物目录》等,形成“1+2+3+N”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强化行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持续深入实施教育等十二个专项行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38%。四是大力推进完成1.73万个投放点位优化提升,点位优化提升完成率达100%。五是持续开展宣传引导,组织生活垃圾分类“送课到街镇”活动,科普培训服务到基层等。六是统筹开展季度考核评估工作,对排名靠后的镇街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七是在广州成功举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得到了住建部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广州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排名前列。

  7.针对垃圾分类有些地方仍存在“混收混运”现象的整改。一是建立了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考核体系,制定《2020年第四季度垃圾分类考核工作方案》,强化垃圾分类考核;完成近1.8万个投放点升级改造,创建500个星级投放点,对混收混运及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2020年共执法检查67035宗,责令整改8584宗,行政处罚7623宗。二是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实施工作方案》及《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全市配置垃圾中转站356座,优化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58万个、分类运输线路1487条,投入生活垃圾运输专用车辆1841台,定期更新、公布收运线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解决“混收混运”难题。三是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广州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作业经费核算办法(试行)》,编制完成《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广州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作业质量考评办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改革稳步推进。

  8.针对全市垃圾分类优秀示范街(镇)创建结果未达预期的整改。实行年度指标任务分解、常态化督查督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建立末位约谈机制。开展全覆盖第三方评估,对176条镇街每月检查不少于25个单位,2020年共检查26209个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各区均组建垃圾分类专项巡查专班或聘请第三方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2020年,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中获得优+、优秀等次的街镇超过50%。

  9.针对在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垃圾未及时清运、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等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推行新“门前三包”制度,2020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今年参与创建的22条(个)街(镇)开展督导检查,对15条(个)挂牌街(镇)进行“回头看”抽查,合计开展督导检查154次,发现并交办问题1367宗。二是编制印发《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及时向各区通报保洁和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督促立行立改,有效缩短垃圾落地停留时间,防止垃圾满桶溢出现象。三是对3335个物业小区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共整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7.3万宗,行政处罚4559余宗。四是制定《占道经营和小广告乱张贴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问题多发地区进行排查梳理,建立重点地区动态管控清单,整改工作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队员7.9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万台次,整治乱摆卖4.7万宗、占道经营3.5万宗、小广告乱张贴1756宗。

  10.针对市、区、街(镇)三级城管部门协同机制不顺畅的整改。一是按照改革要求实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统一设置,完成城管执法力量下沉街镇。二是发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考核评价作用,加强对各区、街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三是积极开展市、区、街(镇)三级城管部门协同机制调研。四是修订执法工作规范,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区、街(镇)三级城管协同机制规范管理。建立问题督办、交办及情况反馈制度,加强市、区、街(镇)三级联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定期组织联合执法。

  11.针对审批、执法和采购等权限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一是制定局《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督导检查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组织梳理各区城管领域审批事项。三是现场督导检查调研,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四是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采购内控制度。五是实施网上办案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六是制定实施《执法监督约谈工作制度》,全市开展执法监督约谈和谈话提醒183人次。

  12.针对新“三定”文件中未见“拆违”职责相关表述的整改。一是发挥市治违办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加强对全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检查考核。二是新增设置治违督导处,凸显治违拆违职责。三是牵头推进“铁路沿线专项整治”“高快速路沿线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有效解决跨部门、跨区域整治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市局统筹指导作用,制定年度拆违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印发《广州市2021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五是改革后全市治违成效更加明显,2019年拆违4800.35万平方米,2020年拆违5663.63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考核任务。

  13.针对尚未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的整改。一是组织专班,对省、市两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缺漏线索进行逐项研究,并报请市司法局协调处理。二是确认《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草案)》涉城市管理部分内容。三是重新编制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保证每年最少更新一次。

  14.针对机关和直属单位改革不同步和职能交叉重叠的整改。一是已向编制部门书面报送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请示,待上级部门审批。二是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召开职责梳理一对一协调会,对照“三定”职责和当前业务工作,对职责有无交叉重叠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

  15.针对技术研究理论和工作实践未充分融合的整改。一是建立技术研究中心与综合调研处的联系协调机制,共同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研究联盟各项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技术研究成果的实效性。三是加强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编制《垃圾分类教育读本》(中学版、小学版),印发《广州市星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创建工作方案(首批)》等文件。四是积极推动环境监测数据应用。

  16.针对解决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力度不够的整改。一是完成环卫工人权益保障情况年度评估调研。二是对各区执行落实环卫用工意见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建立市一级环卫工人体检专项补助经费。对各区财政管养的环卫工人,协调市财政局投入部分资金,给予一定补助。四是组织检查全市环卫工人健康体检落实情况。2020年各区5.54万名环卫工人完成年度健康体检。

  17.针对个别环卫停车场选址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已会同相关部门,多次进行实地勘测,初步确定环卫停车场新址,并确定过渡期临时停车场。

  18.针对瓶装液化气管理乱象多的整改。一是印发实施《广州市瓶装液化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二是建成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三是出台《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施设置及使用规范》。四是组织签订协会行业自律公约,强化行业自律。会同交通等部门联动行动,2020年共查处黑车140余台次。

  19.针对中心城区部分垃圾压缩站长期扰民和个别区铁路沿线违建影响行车安全的整改。一是每座压缩站采购安装新型负压除臭设施,加强臭气管控。二是建立专人专岗工作机制,每座压缩站每次压缩操作完成后及时清理卫生,确保站内外干净整洁。三是组织垃圾压缩站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四是对全市压缩站进行每月一次全覆盖的检查通报。五是制定《广州市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督办,联动验收销号。截至2020年10月30日,已完成整治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600宗,并由路地双方共同签字验收销号,提前完成任务。

  20.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界定不清的整改。修订《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议事范围清单》,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的议事范围和标准。

  21.针对党组会议会前酝酿不充分且时有临时动议的整改。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会前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做到议题资料准备不充分不上会、会前征求意见不统一不上会。二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市管干部对照问题进行剖析和整改。

  22.针对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不明晰的整改。制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办公会议组织实施办法》,明确议事范围,并强调“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办公会审议后还需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办法》印发后,局组织召开的7次局办公会议,所有议题均严格按《办法》中相关议事规则进行讨论。

  23.针对部分项目未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整改。一是做好重大政府采购项目把控,确保采购行为合法合规。二是制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办公会议组织实施办法》,明确议事范围,并强调“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办公会审议后还需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

  24.针对城中村环境卫生问题存在“运动式”整治,经费保障未形成长效机制的整改。一是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监督管理巡查机制,持续加大城中村环境卫生质量监督检查。2020年全市清理环境卫生死角、卫生黑点20.3万个,清运各类垃圾70.3万吨,城中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积极推进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提高城中村机械化作业率。全市城中村7米以上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中心城区城中村保洁作业时间不少于14小时,外围区城中村保洁作业时间不少于10小时,均实现专业化队伍保洁。三是进一步明确城中村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持续落实市一级环卫专项补助经费。四是建立城管口对区“均衡性、补偿性、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制定了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25.针对审计整改不彻底的整改。一是对少数直属单位违规列支的在编人员加班费做清退处理,并完成跨年退款业务,清退款已退还市财政。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督促存在问题的直属单位抓好教育和清退工作,明确财务管理和廉政纪律有关规定。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计发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严守财经纪律。

  26.针对个别直属单位课题经费挂账至今未清理的整改。将科研经费退回市科技局账户,在法律顾问配合下,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终止协议书》。

  (二)关于“权力监督制约乏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27.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整改。一是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检查正风反腐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深入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推动抓早抓小工作制度化,努力形成城管系统干部管理“关口”前移的新常态。三是重新修订《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机关纪委会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涉违规兼职、违规出境的党员干部开展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15人次。

  28.针对个别疑难案件久拖未决的整改。一是调整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修订印发《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局系统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局机关纪委协同,对局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核查所有已立案件,并接受市纪委久立未结情况检查,目前已全部结案。

  29.针对个别班子成员的处理决定宣布不及时的整改。一是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论述摘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总结历年来局系统出现的腐败问题,编写城管系统典型案例剖析材料,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学习,及时对2020年查办案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是严格按照纪检工作要求,2020年向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备案违纪案件4宗。

  30.针对2019年在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公众评价排位靠后的整改。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要点》;二是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6大类17项工作以及局党组成员责任清单内容抓好落实。三是持续抓好作风整治,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四是简化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开展“春风送暖解民忧”活动。

  31.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加强局主要领导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的沟通,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二是加大问题通报力度,提出对策建议。三是加大日常监督和重点领域防范力度,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专项整治。

  32.针对以案治本效果不佳的整改。一是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警示教育学习活动。二是印发《2020年度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方案》,推动各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督促党员干部完成廉洁广州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在线教育。三是编写城管系统典型案例剖析材料,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学习。

  33.针对执法、审批、工程等领域廉政风险高、发案较多的整改。一是组织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督导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制定完善《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监督约谈工作制度》《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记录信息调阅监督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业务范围内信访件核查率是100%。二是持续深入整治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共排查城管审批、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0条,并完成整治。三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填写《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排查防范表》和签署《廉洁自律承诺》512份。

  34.针对执法、审批等权限下放基层后,督促指导和监督未到位的整改。一是制定《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工作规范》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强化相关部门与单位的协作配合。二是按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严格对执法信息系统案件办案流程的监督;制定下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约谈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效能的监督。三是查核执法队伍不认真履职的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四是加强城管执法系统新队员岗前培训,增强廉政意识。五是制定《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督导检查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六是梳理各区城管领域审批事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七是加强现场督导检查调研,并提出整改要求。

  35.针对班子分工存在廉政风险点的整改。一是11月中旬,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主动避免长期分管同一领域廉政风险。二是2020年纪律教育月活动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

  36.针对内控制度未与时俱进的整改。已修订完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管理办法》。

  37.针对财务管理规定与采购管理办法个别采购方式额度不一致,以及处室自由裁量空间大的整改。一是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管理办法》,细化比选项目分类,明确委托比选、内部比选、其他项目的起止点金额,细化内部比选项目的比选内容。二是修订《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按照局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38.针对志愿活动疏于监管,多份合同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对政府采购以外的其他项目实行全过程履约验收管理。二是组织对2021年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一步细化,对志愿服务项目责任逐项分解到人,定期审查各项目进展。

  39.针对违规拆分环卫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增加采购成本的整改。一是完成环卫车辆购置项目采购事权下放工作,由各区自行组织政府招标采购。二是完成对近年来环卫车辆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梳理清查。同时强化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0.针对因公出国考察团组执行审批行程不严格、临近退休人员较多的整改。一是联系团组全体成员了解在外行程详细情况,团组已作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修订草拟因公出访管理规定,实行“事前严格审核把关、事中严格跟踪掌握、事后严格监督检查”全过程监督,严明外事纪律,明确相关要求,压实出国团组责任,严格把关临近退休人员参加因公出国组团;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行前纪律教育,强调严格按报批的行程执行,建立回国后出国行程执行情况报告机制,纳入学习调研报告作专门说明;在国外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及时请示报备。

  41.针对团组选择环卫水平一般的国家考察垃圾分类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因公出访管理规定,明确出国团组相关事宜,实行全过程监督。二是建立对出访地学习交流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查机制,落实“谁带队、谁负责”制度。三是对巡察后团组出境考察进行必要性研判,加强行前纪律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42.针对个别单位违规发放补贴、办公室面积超标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深入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良作风和行为在干部大会、支部学习会、行政办公会上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规定》等制度规范,落实调整工作时间的部署,开展干部廉政集体谈话,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加强廉洁风险的防控。

  43.针对少数直属单位违规发放高温补贴,经审计指出后才基本清退的整改。一是违规发放高温补贴的直属单位已清退完毕。二是组织单位领导和相关岗位人员财务政策学习和财经纪律教育,正确理解掌握和严格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有关政策规定。三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提升议事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内部运行的程序性。四是加强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财经纪律的学习,开展“四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大局意识和廉洁观念。五是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请示及时纠偏。

  44.针对局机关办文把关不严的整改。一是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通报2020年以来机关公文处理中存在的格式不规范、呈批流程不完备、文字内容错漏、延误办理时限等情况。二是组织对公文处理等业务进行培训。三是组织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人员轮流到发文初审岗脱产学习一周,通过“以岗代训”,提升各单位干部职工公文处理能力和拟文水平。四是开展机关公文办理情况交叉检查。

  (三)关于“担当作为锐气不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45.针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整改。一是深入学习省委办公厅《各地各部门政治要件台帐工作指引》和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二项制度机制的意见》,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20年党组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39次。二是制定《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政治要件台帐管理制度》,将落实政治要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重要依据,局党组2020年12月向市委督查室上报了落实政治要件情况。

  46.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讲党课不接地气的整改。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在会上进行剖析,党组成员带头整改。二是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三是将党课融入日常,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全面开展优秀党课讲稿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城管云课堂”录制,共征集党课案例42篇,择优报市直机关工委5篇,推荐报送3堂精品党课参与市委组织部“党课开讲啦”活动。

  47.针对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不健全的整改。对原有党内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完善《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慰问困难党员暂行规定》《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印章管理办法》《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等系列党建工作制度。

  48.针对多个党支部党内选举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对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排查情况的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三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组织架构表,规范完善各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四是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五是强化党章规定和基层党组织选举相关法规学习。六是严格按程序办事。七是成立退休党支部,专门开展退休人员党务相关工作。

  49.针对机构改革期间直属事业单位更名及职责调整后,未待更名机构党组织设立手续完成就直接任命党总支书记的整改。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精准把握基层党组织机构更名、换届任免工作流程,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系列政策规定,制定《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干部任免流程。

  50.针对部分直属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整改。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二是利用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教育资源和红色文化传承基因,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三是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和制度性监督。

  51.针对连续两年未将保密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没有召开保密委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涉密载体管理有漏洞等的整改。一是将保密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2020年已两次组织中心组学习保密法法规。二是坚持召开保密委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2020年已组织召开多次保密委工作会议。三是修订完善《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工作秘密管理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四是创造性开展中心组学习重大课题征题活动,确保保密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

  52.针对班子成员只重视分管工作、机关处室互相推诿的整改。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三是机关纪委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职责,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坚决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5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户外广告和违建等问题监管督办缺位的整改。一是开展户外广告设置信访案件专项排查,综合采取会议督促、现场督导、书面督办等方式,对未办结案件重点跟进办理,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二是组织业务培训,推动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审批和招牌备案等制度落地落实。梳理现有管理制度、机制,完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顶层制度。出台新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动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设置。三是完善执法监督与信访处、治违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采取交办、催办、督办、约谈等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督促各区局履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依法执法。

  54.针对推动依法行政进程缓慢的整改。一是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督促以及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二是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在广州市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禁止经营餐饮业的通告》。三是报请市政府审定《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细则》。四是完成《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调研。五是收集调研《广州市燃气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资料,并依托市燃气事务中心、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及原有监管单位,逐步理顺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审批、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流程。六是开展《广州市井盖设施维护管理监督考核办法》专项检查调研。

  55.针对局机关未持执法证人数占比较高的整改。完成注销失效执法证113个,向市司法局发函申领新证64个,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机关干部持有有效执法证占比接近80%。

  56.针对往年干部选拔存在匿名告状等不良风气的整改。一是通过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净化选人用人风气,着力提升选人用人群众公认度。注重全方面近距离接触了解干部,及时发现、挖掘、储备一批政治素质好、担当作为好、群众公认好的优秀干部,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二是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019年以来未发生选人用人方面的有效投诉和举报。

  57.针对2019年度选人用人民主评议结果在全市排名较靠后的整改。一是加强党组选人用人动议分析酝酿工作,充分参考干部的群众认可度情况,注重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群众公认度。2020年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未发生有效投诉信访问题,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二是对选人用人民主评议结果靠后的直属单位,坚持实行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共同约谈单位主官机制,2020年4月约谈2个直属单位主官4人次,对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树立鲜明导向提出明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

  58.针对对个别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失察、考核把关不严的整改。一是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对个别干部年度考核评定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严格对受处分处理干部的考核评优的审查把关,杜绝重工作实绩、轻政治表现的“带病评优”现象。二是突出政治表现考核比重,强化平时考核、定期考核、专项工作考核之间的相互补充和印证,将政治表现、廉政情况、意识形态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防止“带病评优”。

  59.针对近两年提拔处级干部廉政意见未落实“双签”要求的整改。一是规范干部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方式,落实“双签字”要求。2020年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察、职级晋升考察环节均已落实“双签字”要求。二是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重要政策规定,开展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对选人用人各环节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检查,研究拟制《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制作选人用人工作全流程图。

  60.针对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没有完全“全脱产”的整改。一是制定局处级以下干部双向交流锻炼工作办法,明确规定“补基层经历”干部全程参与基层锻炼,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派出单位原则上不再给基层锻炼干部安排工作。二是2020年安排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逐一谈心谈话,专门强调落实“全脱产”纪律要求,杜绝“混基层”现象,达到真补、真锻炼的效果。

  61.针对个别直属单位选人用人不规范,连续两次在系统内排名靠后,并被实名举报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落实好谈心谈话机制,不定期组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二是指导直属单位修订《关于突出政治标准选拔聘用干部的实施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解读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及时释疑解惑。三是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有关直属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把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引导干部在新形势下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提升业务能力,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

  62.针对个别单位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八小时之外”监督流于形式的整改。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有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在全局开展备案工作人员2019年因私出国境情况清查统计。三是修订完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请休假规定》,制定《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四是在传统节假日前夕向全体干部职工编发节前提醒预警短信,做好“弘扬广州好家风”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五是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严格登记和查处。六是对违纪违规线索登记在册,严格查办。

  63.针对退休干部违规经商和到企业兼职的整改。一是通过采取向离退休干部发送《致离退休干部的一封信》和《离退休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等一系列措施,教育引导退休干部杜绝违规经商和到企业兼职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离退休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目前,5名违规兼职干部已停止兼职取酬行为,并退回违规领取报酬;1名在本人不知情情况下由其家属私自登记注册而担任两个企业股东的干部已办理股东退出变更手续,目前其本人名下无企业。

  64.针对少数领导干部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整改。一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1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认定意见偏轻的情形再次进行核实,给予当事人诫勉处理。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不一致5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易错易漏清单》,切实做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学习培训全覆盖。四是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要求,将考察对象个人事项报告核查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

  65.针对机关长期向基层借用干部较多的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开展机关借用基层干部清理规范的通知》,组织开展借用干部到期核查清退、分批返岗。二是成立工作组,与借用干部分别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到借用干部所在处室调研,评估工作效果。三是建立基层和机关干部双向交流锻炼机制,制定局处级以下干部双向交流锻炼工作办法。

  66.针对向监管企业借人使用不当的整改。一是安排监管企业工作人员返回原单位。二是印发《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双向交流锻炼工作制度》,明确城市管理相关市管企业人员推荐跟岗学习的条件和要求。

  67.针对临聘人员工作职责超出限定范围的整改。一是对工作职责超出限定范围的临聘人员岗位安排和职责任务进行适度调整。二是专题组织召开整改推进工作会。三是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每月通报相关人员出勤考勤情况。

  68.针对局属资产长期未能理顺权属关系的整改。制订《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房产专项清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局行政房产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市局直管行政房产管理巡察,严防发生管理失控和安全问题。

  69.针对部分出租物业租金长期被拖欠的整改。向有租赁纠纷问题的物业管理单位、个人去函要求清退物业并移交。聘请律师事务所并签订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对协商无果的物业租赁纠纷采取司法途径解决。

  70.针对部分环卫设施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未纳入会计核算的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区城管部门启动办理有关产权证。二是完成“老六区”生活垃圾压缩站资产清查核对。三是对在市局会计账挂账的“老六区”垃圾压缩站资产数据,由各区对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继续努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提振精神,提升能力,真抓实干,真正做到思想得到提高、问题得到解决、工作得到推动,整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围绕“三个清单”内容,立足时间节点,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统一、落实整改和推动发展相统一、标本兼治与抓常抓长相统一,切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针对城市管理难点重点问题和涉及民生关切、市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以一张图纸干到底的专注和毅力,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切实解决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回应广大人民对美好城市环境的期盼。

  (二)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落实问题梳理、分类处置,强力整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查纠“回头看”的巡察整改问题闭环机制。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紧推进整改,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已经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杜绝问题反弹,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切实把握好整改个性和共性的关系,针对个性问题既立行立改,又在治本上不放松;对共性问题既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又深刻剖析根源,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整改中增强党性、推进工作、铸造业绩,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激励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城市管理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劲头,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安排,积极谋划好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在破解违法建设顽疾、解决垃圾围城困境、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美化市容景观、优化用气营商环境、加强建筑废弃物治理、理顺队伍体制机制等方面有新的改进和突破,以绣花功夫,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广州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中贡献城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83639511;邮箱地址: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驻局纪检监察组;电子邮箱:zscgjjjz@gz.gov.cn。


                                    中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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