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长者助手 登录
搜索
  • 微博
  • 微信号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穗好办
    • 关注 · 穗好办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案例选登
案例选登
诉求主题 留言时间 处理状态状态
反映违章建筑问题 2024-11-29 处理完毕
类 型: 咨询
诉求内容:

诉求内容:请问市综合执法局,如果市民在电话或12345平台举报违法建设,并提供了大概违建时间及地址房号,承办单位是否应当通知涉嫌违建行为人接受进一步调查?通知该行为人的方式,是必须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28条出具督促公告,还是说可以任意方式通知都可以呢? 


回复单位: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4-12-02
回复情况: 您好,您所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承办单位应当通知涉嫌违建的行为人接受进一步调查。在无法确认当事人的情况下,按《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28条的规定出具督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