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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主题
留言时间
处理状态状态
废旧电池处理
2021-4-21
处理完毕
类 型:
咨询
诉求内容:
性能不好或者是坏的各类大小电池,能不能通过垃圾分类的形式回收处理(回收盒箱),电池的使用分布好广大,潜在的影响同样好大。
回复单位: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1-4-22
回复情况:
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电池类垃圾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含镍镉、铅酸、锂等含有有害物质的电池属于“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二是无汞1、5、7号电池、碱性电池、无汞干池等属于“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市民可按以上分类进行分类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