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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登
诉求主题 留言时间 处理状态状态
反映其他事项 2024-08-06 处理完毕
类 型: 个人
诉求内容:

诉求内容:《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21条第三款: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范围和该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外立面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请广州市相关部门提供这份另行公布的管理办法的“全称或网络链接”。



回复单位: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4-08-08
回复情况: 您好,我单位已于2024-08-07通过电话方式对您反映的事项作出响应。您反映的求助事项已收悉,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已做好解释工作。17时12分电话联系市民,向市民解释,其咨询的相关管理办法全称为:《广州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全文可在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s://www.gz.gov.cn/gfxwj/sbmgfxwj/gzscsglhzhzfj/content/post_9560794.html);文内涉及的《城市容貌规范》(DB4401/T 51—2020)可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http://scjgj.gz.gov.cn/ztzl/bzhzt/gzsdfbzcx/content/post_8595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