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长者助手 登录
搜索
  • 微博
  • 微信号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穗好办
    • 关注 · 穗好办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案例选登
案例选登
诉求主题 留言时间 处理状态状态
反映供气服务问题 2024-09-03 处理完毕
类 型: 咨询
诉求内容:

诉求内容:我单位当前生产运营过程中使用港华燃气的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现希望了解:1、城管部门:职工食堂涉及瓶装燃气和管道燃气有关使用规定。2、燃气公司主管部门:现有燃气管网增加用气点的申请和审批流程。3、工信或发改部门:促进天然气使用有关的补贴政策。


回复单位: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4-09-06
回复情况: 您好,您反映的求助事项已收悉,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已做好解释工作。诉求人的求助事项已收悉。关于诉求人提出的求助,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职工食堂使用燃气有关规定。目前,我市正在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餐饮餐所“瓶改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城管〔2024〕229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燃气优惠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城管规字〔2024〕4号)相关要求,符合管道天然气设施安全技术规范条件的优先使用管道天然气,并且可享受对应报装优惠,不符合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运行、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在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原则纳入“瓶改电”实施范围。 诉求人可联系相关燃气企业实地勘察用气条件,选择合适的气源进行使用。 二、关于促进天然气使用有关的补贴政策。根据《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或省级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具体的天然气利用相关政策请咨询相关能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