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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四五”规划有关智能分类设备布局分析
创建时间: 2021-09-27 17:09 信息来源:环卫之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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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可谓恰逢其时。

  与此同时,《规划》的出台,标志着科学全面反映垃圾分类效果的填埋或焚烧减量化、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智能化分类设备发挥着越来重要的作用。

  一是以“智”促分优结构

  《规划》紧扣垃圾分类处理高质量发展要求,与“十二五”“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相比,在提升设施处理总体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的结构性优化。

  目前,影响垃圾分类结构性优化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首先,分类设施设备不足。智能化的分类设施是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保障。而在有些地方,由于分类设施设备不足,居民为了图省事,不管是否可回收利用,均用一个垃圾袋打包,一扔了事。环卫工人回收垃圾时怎么方便怎么回收,既导致了分类效果不明显,也违背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国家战略。

  其次,居民的分类意识仍需极大提升。垃圾分类难在居民分类意识的提升以及分类习惯的养成。习惯的养成一方面需要久久为功,另一方面通过智能化的分类设施多功能、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奖励措施,使垃圾分类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三,分类发展不平衡。整体而言,东部地区总体上进展相对较快,中西部及东北部分地区,受经济条件、人口数量、运输条件等限制,相对而言进展缓慢。比如,东南沿海城市焚烧处理率超过60%,而中西部地区焚烧处理率不到50%。因此,加快老旧分类实施改造,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方式,也被列为《条例》的主要任务。

  二是以“智”促收建体系

  垃圾分类产业链与价值链的互融提升是形成长效机制的前提,也是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必然路径。然而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卡脖子”的问题在于,生活垃圾采取填埋方式处理的比重依然较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企业“小、散、乱”和回收利用水平低的情况仍普遍存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50%,有较大提升空间。再者,厨余垃圾分类和处理渠道不畅,分类效果不佳,处理后的废料消纳途径存在障碍,设施稳定运行难,处理成本高。

  在价值链方面,当下的许多企业特别是传统转型企业和人工模式企业,不愿意涉及低价值物,从而导致需要政府托底,不能实现“自我造血”。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垃圾分类企业42.4万家,其中山东省以4.9万家位居第一,江苏、河北位列二三位,分别为3.7万家和3.6万家。但是真正实现盈利、甚至达到收支平衡的,寥寥无几。所以,产业链与价值链需进一步重构。

  因此,《规划》提出,推广具有智能识别、自动计量、自动兑付等功能的回收设施,实现可回收物智能分类回收。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转变。

  三是以“智”替人强监管

  《规划》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填埋处理、厨余处理等防控关节点,强调进一步摸排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监管全过程,健全检测网络体系、依据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加快建设全过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智能终端和设备进行数据采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的监控能力、预警能力、溯源能力。

  目前在有些地区,其运营模式采用的仍是设备为辅、人工为主的定时定点模式,不仅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

  另外,根据国新办5月11日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这也意味着,在人口老龄化,人力成本上升的同时,设备替代人工、实现无人化,也将成为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因此,只有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硬件设备等信息科技产品的作用,才能有效垃圾分类工作高效精细开展,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例如在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区东湖街道,“智能化全链条垃圾分类模式”正快速在该街道多个小区得到复制,至2020年底,该模式已覆盖街道16个小区、14951户。这些小区以“智”提“质”,以“新”赋能,分类成果显著。从2019到2020年底,投放参与率上升至98%,投放正确率维持在90%以上。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规划》的出台,为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的同时,加强智能分类设施的推广普及力度,不断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进一步加快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将成为“十四五”时期垃圾分类目标能否达成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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