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体现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执政理念的迫切要求。抓好市容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市容和繁荣、交通和流通、谋生和谋利、多数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的关系,既要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体现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管理理念;又要从城市发展长远考虑,强化管理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近年来,随着长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的不断深入,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本着“疏堵结合、管导相济”的原则,通过转变工作思路、整合管理资源、破解障碍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实现了市容管理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一、打击、惩治、清理相结合,非法广告管理实现历史性突破
非法广告既是城市管理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也是治理的痼疾和顽症。它不仅污染了城市的环境,扰乱了市民的生活秩序,也背离了城市的文明,降低了城市的品位,人们深恶痛绝地称之为城市“牛皮癣”。长期以来,由于非法广告投放人员隐蔽性强、管理难度大、易反复等特点,在管理上始终难以摆脱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2007年,长春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在市政府的积极协调和大力支持下,针对非法广告治理中的“三难”(即发现张贴者难、清理难、处罚难),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模式,走综合治理的路子,采取行政执法和公安部门联动,多种管理和处罚手段并用,打击和清理结合的方式,紧紧抓住“防”“打”“刷”三个中心环节,有效解决了非法广告整治难、回潮快的问题,逐步建立起非法广告管理长效机制。
(一)在司法解释、认定、量刑等方面实现历史性突破
一是在行为定性上有突破。将以往张贴、涂写等传播行为由定性违规改为定性违法。二是在处罚标准上有突破。将以往行政罚款改为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并重。三是在打击范围上有突破。将以往仅打击制贩假证者改为制造、传播、使用假证者一律打击。对制假、贩假和用假行为分别实行治安拘留、刑事拘留。
(二)在打击手段上实现创新
1.端窝点,捣老巢。在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的综合协调下,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把依法打击非法广告作为工作重点,落实任务指标到科所队、到人,公安干警贪黑起早,废寝忘食,端窝点、捣老巢、破大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2007年至2008年底,全市共破获制贩假证案件444起,打处人犯610人,其中刑事拘留110人、治安拘留401人、取保候审29人、教育训诫70余人。2009年年初以来,全市已经破获制贩假证团伙7个,抓获嫌疑人114人,其中刑事拘留51人,治安拘留40人。
2.追呼、停机。追呼(呼死你)就是利用机器设备对非法广告的号码不间断地进行呼叫,但这一办法也存在弊端,一是产生一定费用,特别是对外地手机,产生长途话费,成本较高。二是有可能人为地出现恶意呼叫转移,产生其它问题。停机就是通过电信部门停止非法广告号码的正常使用。但只能适合本地号码,外地手机因涉及跨地区,无法运作。因此,一般情况下,我们大多采取对本地号码进行停机的办法。停机的主要步骤:首先,由各城区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提供书面材料报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其次,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把将要停机的号码通知电信部门,七日内必须停机;最后,凡已经停机的,在接受处罚后,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通知电信部门再重新开通。从2007年至2008年底,全市共追呼停机非法广告电话1426个。
(三)在管理机制上实现长效化
1.加强巡视,抓现行。一是加强街路日常检查巡查,各城区、开发区组建了10支治理非法广告夜巡队,主要任务是做好夜间街路巡查以及在非法广告出现频次高的区域进行蹲坑守候抓现行,重点在后半夜。二堤市里成立巡查组,对重点街路和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三是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实行抓现行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监督和参与。
2.清刷覆盖。目前,我市清刷、覆盖工作主要由各区负责,各城区、开发区组建了9支共103人专业清刷队伍,配置13台专门车辆,购买21台专业设备,采用药物清除、机器打磨、高压枪冲刷以及对各类墙体用涂料涂抹覆盖等技术,对非法广告进行集中统一清除,力求做到“清除不过当天,前后效果一样”,每天早8点前必须清刷完毕。在此基础上,聘请专家讲课对全市清刷覆盖队伍进行培训,实行科学清刷,解决了清除工作周期长、节奏慢,成本高、浪费大,不统一、效果差的问题,并初步建立起由城管执法人员、街道办事处人员、环卫保洁人员和协管员为主体的巡查队伍和及时清刷覆盖队伍,包片、包路、包段以及发现及时处理。从2007年至2008年底,全市共清刷覆盖非法广告70多万处。
3.疏堵结合。对社会有需求的招工、家政服务、商品信息等小广告,在专业市场、居民区、封闭小区、社区内统一设立公共信息栏、宣传板、告示栏等设施,确定日常管理责任人,为企业和广大市民发布或获取公共信息提供必要的载体。2008年全市共设置公益广告信息栏、广告墙500多处,疏导效果比较明显。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长春市整治非法广告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目前,在市区主次街路上已经很难看到乱张贴、乱涂写的非法广告。2007年11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在打击非法广告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疏导、扶持、管理相结合,解决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问题
我市占道经营行为主要有五种情况:一是马路市场,二是店外经营(包括露天烧烤),三是游商散贩,四是摊亭床点,五是堆放物品。总的看,占道经营人员一部分是以谋生为目的的下岗职工、老弱病残、失地农民、进城卖菜农民等弱势群体,而绝大部分是有一定能力和经济基础以谋利为目的一些人群。占道经营一直是困扰我市多年的城市管理难题,长期占道经营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给城市管理带来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每个占道经营摊点往往就是一个脏乱差的制造点。二是大量商贩占用道路,严重影响城市交通,使本来拥挤不堪的城市道路更加雪上加霜。三是占道经营扰民严重,成为广大市民投诉的主要问题之一,特别是每年天气转暖之后,占道问题投诉明显增加,约占总量的50-60%。四是低成本的马路市场严重冲击室内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引起室内合法经营者不满,集体上访时有发生。五是为假冒伪劣产品、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提供了销售场所。六是由于销售不固定,食品卫生难以监管,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七是偷税漏税普遍存在,影响国家税收,损害国家利益。八是由于马路摊点具有人员杂、流动大、分布广、易反复等特点,使城管执法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管理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执法成本不堪重负。
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正确处理好市容和繁荣、交通和流通、谋生和谋利、多数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前提,进行有条件地疏导。
(一)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严管严罚
一是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对主要街路、重点区域、繁华商圈设专职协管员,定岗、定责、定员,全天候监管,死看死守。二是市、区两级执法局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媒体、社会监督员、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温情执法,在管理中做到说服教育在先,执法在后。今年我市在整治露天烧烤工作中,采取向全市露天烧烤业主发放宣传单、登门劝导等办法,动员业户主动入室经营,尽量减少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绝大部分业户表示理解赞同并主动配合,管理效果良好,管理成本降低。
(二)积极疏导,规范管理
一是对露天市场疏导。对42个历史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市民有需求的露天市场,划定范围实行规范管理,主办方设定专门管理人员,配备环卫设施,及时清扫保洁,早市在早8点前撤市、8点30分前清扫完毕,晚市在晚5点后开市、11点前清扫完毕。在占道摊点较为集中的区域,按照“四不”(不占道、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三空”(闲置空场、空地、空院)的原则,由各区选择合适的位置,报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确定,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设专人管理,引导游商散贩入内经营,行政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进行行业监管。对经常出现、附近居民确有需求、规模不大、相对较为集中的摊点,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进行确认,严格控制数量,合格一处规范一处,由办事处设人管理,保持环境卫生,不外溢、不扩大范围。
二是对露天烧烤疏导。鼓励、支持和积极引导开办室内小烧烤店,对具备室内烧烤条件,经营规范,不占道、不店外摆桌摆炉进行烧烤经营的,相关部门适当放宽管理标准。提倡宾馆、饭店利用自有场地、院落,按照“四不”、“三空”原则开办烧烤大排档,实行专人管理,规范经营。鼓励办事处或有能力的单位利用庭院、有空场的早晚市场以及闲置的工地、院落,开办无烟烧烤集中区,做到早晚市场两兼用。对露天烧烤经常出现的区域,可在居民区、社区及极个别的背街小巷内,在不扰民、不影响车辆通行、基本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前提下,设立临时烧烤点,严格限定数量、控制规模。提倡使用无污染的新型烧烤技术。对各类店外烧烤、各类占道烧烤、倚墙烧烤、设大排档占道经营的饭店和烧烤店,一律予以取缔。目前,全市已有16处利用自有场地开办的烧烤大排档。
三是对摊点疏导。在相对集中的居民区、繁华商圈选择适当位置将分散的修鞋点集中归堆,规范管理。将主要街路上的修自行车摊分散到次要街路、巷道或居民区内,主要街路及以可视20米范围内不再设立修自行车摊。其它摊点的疏导由各区执法局提出方案后由市执法局现场确认。
三、控制、规范、取缔相结合,强化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
针对我市户外广告牌匾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设置较多等问题,从2007年底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以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治理违法违规为重点,通过整治,拆除违规,规范设置,力争使商业性广告明显减少,违规、违章现象和乱审批、乱设置问题得到控制,净化城市空间,改善街路市容整体景观。
(一)严格控制商业性广告的审批
在专项整治期间,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暂停一切商业性户外广告审批。对重大市容审批项目,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局)成立的市容工作审批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审查把关,同时邀请市容课题专家组对重大市容课题和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论证。扩大市管户外广告审批的街路数量,由市里统一控制户外广告审批,目的是规范并逐步减少这些街路上的户外广告。同时加强对各开发区户外广告审批设置的监管和控制。
(二)认真执行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划
依据《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总体规划纲要》,聘请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市规划设计院、市市政设计院对我市主要街路的市容景观包括户外广告牌匾进行了规划设计。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对严控设置区和限制设置区等非商业区域,不再审批设置户外广告。对繁华商业圈等集中展示区,提高户外广告设置的标准和档次,以LED电子显示屏和三翻广告等高质量、高科技含量媒体为主要形式。严控街路上商业促销活动和擅自悬挂条幅。
(三)依法管理户外广告和牌匾
一是调整工作思路,城管执法不仅管占道经营这些平面的,还要管立面如户外广告和牌匾,更要管城市空间,控制好城市空间资源利用,对户外广告和牌匾在审批、执法两个层面上整合管理力量,调配专业执法人员,加强对户外广告和牌匾的监管和执法力量,彻底管住户外广告设置上的违法行为。二是对到期的擎天柱广告、跨街广告不予延期审批,无论是城区还是开发区都要坚决予以拆除。三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户外广告牌匾的审批和日常监管,对商家牌匾严格执行审批许可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虽然获得批准,但违背审批要求的户外广告和牌匾坚决拆除。四是完善市容管理网络审批系统,扩大市、区联网审批,开展网上审批业务,强化审批监管,增强户外广告程序的公开性、透明性,对人情审批,暗箱操作,损公肥私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市容管理是一项长期、反复、变化的系统工程,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市容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多的新问题与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不断探索,与时俱进,以适应新形势下市容管理工作的需要。(来源:环卫科技网 作者:王世田 贾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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