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燃气企业的液化气充装站里,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变化信号由传输线路送入压力表,这样站内中控主机能实时观察储罐的压力变化,确保燃气充装安全。但在近日的一次检查中,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却发现一液化气充装站采用“土办法”为燃气储罐信号线防水,所幸及时整改,没有出现安全问题。
据介绍,当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燃气安全执法检查组到该区黄阁镇一家燃气企业的液化气充装站进行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在储罐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3个容积各为50m3的地下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变送器的3条信号线被放进矿泉水瓶子里,矿泉水瓶子底部可见明显积水和瓶身内部的水汽。经了解,原来是压力表送检,为临时保障信号线不被雨水淋湿,采用这种“土方法”应付,执法人员见状,现场责令站场安全员立即整改,将3个储罐压力变送器信号线正常接入经校验的压力表,以便中控主机实时观察储罐的压力变化。
“使用或长期使用‘土办法’,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变化信号不能正常输送至压力表,导致中控主机不能实时观察储罐的压力变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关执法人员介绍。据悉,如企业需要临时保障信号线不被雨水淋湿,可以做好合规的防雨水措施。“正规措施成本不高,但容易被企业忽视。我们要求企业重视这些安全问题,正确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执法人员表示。
据介绍,根据工作部署,8月19日起,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执法“百日行动”,突出用气商业场所、公共场所、餐饮场所,严查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及管道保护、燃气工程,狠抓燃气经营、运输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燃气工程五个环节,围绕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城镇燃气违法违规行为。截至8月31日,共检查餐饮经营场所259家、涉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工地27个、燃气供气企业及下属便民服务部21个,对餐饮经营场所燃气违法行为立案2宗,对燃气便民服务部向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供气的违法行为立案2宗,对出租屋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立案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