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制订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学法经常化、规范化。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述法”“述职”“述廉”三者结合,将推行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四是重视队伍的法治建设。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知法懂法作为干部选任的必备条件。进一步强化市、区城管法治审核人员培养,确保人员配置和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专业化程度。
(二)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继续推进权力事项精简工作,针对精简工作期间的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具体执法事项进行了4次动态调整。
2.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落实“容缺受理”等制度,进一步精简了申办材料,梳理、完善并优化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加强了对各区局审批事项的优化指导,实现了审批事项“上下一致”,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加强公正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指导全市各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今年以来,累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2个,抽查对象155户,牵头跨部门任务9个,牵头跨部门抽查对象31户。
(三)推进科学立法,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坚持和贯彻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以合法性、必要性为原则,聚焦城市管理关键领域和难点问题,完成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立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政策,完成《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完成《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参与《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立法工作及《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三是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圆满完成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牵头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法规条款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工作。建立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了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土地管理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以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清规工作,今年我局对6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3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出台《关于规范市区主要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的通告》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城市管理各领域管理措施。
(四)健全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
一是严格执行《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全面实施重大决策内部审查机制,决策出台前严格对照审核标准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落实《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启动《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和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工作;积极借助“外脑”为政府合同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合同质量,降低潜在风险。今年以来,我局共审查政府合同275件,有效防范了诉讼纠纷、审计等合规风险。
(五)规范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行政检查、优化行政许可。制定印发了我市首部专门规范行政检查工作程序的指导性文件《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制定了《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办法》,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二是加强“两法衔接”制度设计。制定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文件》,指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三是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程序规定》,统筹指导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针对《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30部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起草修订《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2020年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内容。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严格执行《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文件,完善行政执法问责机制。二是强化网上办案监督监察。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将行政执法流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报。三是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问责力度。针对市委巡察组转办投诉案,及时调查核实,并对存在问题的分局开展了执法监督约谈。
3.加强执法证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今年以来,共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121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证考试,参考人员100%通过了考试。办理执法证件52个,回收注销执法证件110个。
4.加强行政执法智能建设与管理。一是成立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导小组,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二是充分运用AI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初步完成新版数字城管、视频智能分析等系统建设与应用,推进我市由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转型升级,提高城市管理监管水平。先后被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多家主流媒体以“广州城管线上巡城,‘10万+’天眼助力新阶段常态化疫情防控”,“广州大力实施‘智慧城管+’战略”等为题进行报道,受到全国同行的高度关注和点赞。
(六)强化制约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理案件,公正裁决。今年行政复议立案数67件。二是按时提交证据材料和出庭应诉,保证行政诉讼应诉质量和复查案件质量,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营造领导干部带头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今年办理被提起行政诉讼案16件。
2.内部强化财务、执法等专门监督,外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多方监督。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我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29件。其中,办理全国政协提案会办件1件,省人大建议主办件2件,省政协提案会办件1件,市级建议提案办件125件(市人大建议70件,市政协提案55件)。
3.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理信访投诉案件365宗,其中交办属地区局处理297宗、市局直接办理案件45宗、复查案件23宗;日常接待来访群众205批、约352人次,组织局领导接访日活动9次、接待来访群众61批共计135人次;按时完成人民网网民留言、省住建厅转办信访件14宗;全市城管系统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67宗(市城管局3宗、各区城管局64宗),已全部进行核查处理。全年本系统未发生到省进京上访群体事件,信访维稳形势总体安全可控。
4.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办理。一是整理并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细则》。二是组织热线转办人员进行新系统操作培训,汇总《12345热线工单常见类型及建议转办单位》,不断提升我局案件办理的按时完成率、满意率。今年以来,共转办12345热线工单1410宗,按时办结率97.37%。
(七)深化政府信息共享,持续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广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信息内容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的制度。二是加强政府公开文件的管理。按照《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政策解读等有关工作通知》,及时关联发布与规范性文件内容相符的解读产品。
(八)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架构。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出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并召开党组会进行全面发动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及考试。
分层次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务员法》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以及城市管理行业专项法律法规等。
3.多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一是围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党建宣传栏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全民自觉参与、政府依法防疫的良好氛围,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法》。三是围绕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学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四是加大公共场所发布法治公益广告的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充分利用花城广场等主要商圈户外LED屏和全市主、次干道电信亭,刊播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公益广告84万余次、国家安全教育周公益广告21万余次、安全生产月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公益广告21万余次、普法宣传17万余次、垃圾分类公益广告36万余次。
(九)坚持科学抗疫,提高防疫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制定行业疫情防控指引。制定涵盖环卫保洁、燃气、城管执法、生活垃圾投放以及终端处理等领域的工作指引。二是抓实安全生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一同部署落实。三是出台商家临时借道经营措施。试行《允许部分区域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工作方案》,允许部分区域商家在指定范围和指定时间临时借道经营;同时,加强对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实行严格管控,防止出现“一放就乱”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立法工作响应不及时,不同程度存在报送了立法计划后没有按时序要求推进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未及时清理或修订、法规出台后配套制度未能按时发布等问题;个别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未结合实际问题认真思考谋划,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上位法、宣示性内容过多的情况,导致文件出台后落地难。
(二)行政检查实施有待进一步协调
行政检查工作效率不高,市区两级统筹协调不够,对于行政检查的权责分工不明确;业务部门监管人员对行政执法手段、平台工具等未能熟练运用,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信息化程度不高,相关信息平台未健全,市区两级部门对于行政检查领域中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不够。
三、工作计划
(一)注重立法实践性,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
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按时序要求完成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审等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扎实做好调研工作,全面收集相关数据、案例等基础材料,增强法规等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上位法变更以及规范性文件到期情况,及时启动修改、废止等清理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检查管理水平
对全市城市管理业务部门监管人员开展培训,以进一步适应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监管人员运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手段和“双随机”系统等平台工具开展行业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检查工作信息化程度,更好地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