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长者助手 登录
搜索
  • 微博
  • 微信号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穗好办
    • 关注 · 穗好办
  • 智能问答
打印|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02-20 14:02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
 

穗城管〔2020〕30号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

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协会,各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加强城际信息共享和协作监管,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程序将另行制定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杨汝,联系电话:86674202)

附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印发


点击请下载: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pdf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备案号:粤ICP备10079992号-3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4  

版权所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