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排放与收集
居民应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别袋装,根据本区域生活垃圾排放管理规定,定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工人上门收集。其中厨余垃圾必须使用专用垃圾袋,密闭排放;可回收垃圾可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就近回收点;有害垃圾投放至居民生活区指定投放点,由专业回收机构收集。
机团单位应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自设垃圾收集容器,餐饮垃圾由本区域指定环卫服务机构上门收集,可回收垃圾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就近回收点;有害垃圾可通知本区域专业回收机构上门收集。
公共区域垃圾由责任单位及时清扫、收集;市民应将生活废弃物投放到废物箱中,设有垃圾分类废物箱的区域,市民应按指引分类投放。
肉菜市场、农贸市场、水果蔬菜批发市场生活垃圾,由市场开办者配置设备,经压缩脱水预处理后方可排放。
酒店宾馆、学校、大型商场超市、机场车站应设置废充电电池等有害垃圾回收容器,防止有害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餐饮垃圾、厨余垃圾至少每天定时上门回收1次。
其它垃圾可根据本区域规定,每天或隔天定时上门收集。
再生资源回收由政府规范管理、市场运作,可采用预约上门、定点定时、固定店站回收等方式。
居民生活区有害垃圾由政府补贴、社区负责回收、环保企业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藏、运输、处理的规定。
大件垃圾回收,预约环卫服务企业上门收集搬运,并支付劳务费。
生活垃圾排放、收集应防止二次污染,收集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
严禁在人行道、绿地、休闲区等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垃圾分拣、贮放。
商场、市场、宾馆、酒店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消费品。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使用清洁能源、推行净菜入市。
加强年花管理,废弃花草定时定点排放,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与处理
厨余垃圾或餐饮垃圾必须由具有餐厨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餐饮垃圾必须使用专用运输车;餐饮垃圾采取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方式,厨余垃圾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优先考虑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各区(县级市)根据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服务能力等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分类收集的餐厨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社区回收后,交由具有环保资质的企业运输、处理。
可回收垃圾由服务单位回收后进行细分,交由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或运往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
其它垃圾由各区(县级市)环卫运输车队或具有生活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运输至相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施设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施颜色:可回收物类垃圾容器为蓝色,有害类垃圾容器为红色,其他类垃圾容器颜色为灰色,餐厨垃圾容器为绿色。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其标志分别为: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
居民自备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生活垃圾袋,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
住宅区每单元每层楼设置一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一般为120升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其它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各1个。
机团单位根据生活垃圾日产量,自备数量足够的专用餐饮垃圾收集容器和其它垃圾收集容器。
环卫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垃圾日排放量配备数量足够的专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240升、660升标准其它垃圾收集容器。
应配置容器数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N——应配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R——收集范围内居住人口数量(人);
C——人均日排出垃圾量(t/人·d)(广州市约为1.2kg/人.d);
Al——人均日排出垃圾量变动系数,Al=1.1~1.5;
A2——居住人口·变动系数,A2=1.02~1.05;
D——垃圾平均密度(t/m3);
A3——垃圾平均密度变动系数,A3=0.7~0.9;
A4——垃圾清除周期(d/次);当每天清除1次时,A4=1;每日清除2次时,A4=0.5;当每2日清除1次时,A4=2,以此类推;
E——单只垃圾容器的容积(m3/只);
B——垃圾容器填充系数,B=0.75~0.9。
市政道路、广场、公共区域由政府按国家标准设置废物箱,各区(县级市)可根据不同区域生活垃圾成分设置单桶、双桶或多桶式生活垃圾废物箱,分类废物箱应有明显标识并易于识别。
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宜符合下列规定:
商业金融业街道:50m-100m
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m-200m
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m-400m
有害垃圾回收容器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由市、区两级政府配置:每100户或1栋楼配置1个,置于住宅一层楼道口或生活居住区内便于居民投放的位置。
生活垃圾中转站配置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每周至少清运1次。
根据各区(县级市)垃圾产量的预测值以及每辆垃圾车的日均垃圾清运量,确定垃圾收集车的配置规划。应配置车辆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P——应配置车辆数;
Wp——垃圾排放总质量预测值(t);
Q——每辆车载重量(t);
F——每辆车载重利用率;
K——每辆车每班运输次数;
T——每日班次;
δ——车辆使用率。
注:参数F、K、δ一般根据各地的实际采用经验值。
市、区两级政府按照布局合理、交通便利、适应分类、规模适当、环境友好的原则规划、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住宅区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
根据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实际,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安排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总量调控、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的原则,统筹设置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站;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我市内环路外与居民区相对隔离的地区选点,建设6至8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
全市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选择,根据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的处理技术。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设施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