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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四季度广州市燃气质量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4-12-24 18:12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
 

  我局委托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于2024年第四季度对广州市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产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抽检情况如下:

  一、液化石油气抽检情况

  (一)抽查概况

  1、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液化石油气产品,共抽取33家液化石油气企业(气站)共45批次样品。

  其中抽检的33家企业(气站)的45批次样品检测国标项目、二甲醚含量和加臭剂含量。国标项目4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二甲醚含量45批次样品均为未检出,加臭剂含量45批次样品均超过25mg/m3

  综上所述,33家企业(气站)中,涉及检测国标项目的燃气产品全部合格。涉及二甲醚含量检测项目的燃气产品均为未检出。涉及加臭剂含量检测项目的燃气产品,33家企业(气站)的产品加臭剂含量均超过25mg/m3

  2、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气站)数

不合格企业(气站)数

不合格企业(气站)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国标项目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

——

——

——

——

——

荔湾

2

0

0

2

0

0

黄埔

2

0

0

3

0

0

白云

10

0

0

14

0

0

天河

1

0

0

1

0

0

番禺

1

0

0

1

0

0

花都

6

0

0

8

0

0

增城

6

0

0

7

0

0

从化

1

0

0

1

0

0

南沙

4

0

0

8

0

0

外地

——

——

——

——

——

——

合计

33

0

0

45

0

0

  (二)抽样和检测情况

  1、抽样工作

  第四季度共对33家燃气企业(气站)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抽查了荔湾、黄埔、白云、花都、增城、从化、南沙、天河、番禺等9个行政区燃气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抽查对象为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抽样地点为被抽查企业的充装台或液化石油气储罐,抽查样品为待售或待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产品。本次抽查过程未发现拒检企业的情况。

  2、检测工作及检测结果

  本次抽查对液化石油气产品中残留物、蒸气压(38℃)、总硫含量、铜片腐蚀、硫化氢、组分、游离水、密度等8个项目,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的要求进行检验。此外,还补充检测二甲醚含量、加臭剂含量2个项目,按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2492-2016《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 气相色谱分析法》及推荐性行业标准NB/SH/T0919-2015《气体燃料和天然气中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和化学发光检测法》进行检验。

  第四季度抽查的45批次液化石油气,其中33家企业(气站)的45批次检测国标项目,结果符合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的要求,45批次全部合格。该45批次液化石油气检测了二甲醚含量,全部为未检出,不作合格与否判定。此外,还检测了加臭剂(四氢噻吩或乙硫醇)含量,33家企业(气站)的45批次加臭剂(四氢噻吩或乙硫醇)含量均超过25mg/m3

  二、天然气抽检情况

  (一)抽查概况

  1、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天然气产品,共抽取18家企业(气站)共18批次样品。抽检的18批次样品检测国标项目和加臭剂含量。其中国标项目全部合格,加臭剂含量有18批次样品超过20mg/m3

  2、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气站)数

不合格企业(气站)数

不合格企业(气站)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国标项目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

——

——

——

——

——

荔湾

——

——

——

——

——

——

黄埔

2

0

0

2

0

0

白云

——

——

——

——

——

——

天河

——

——

——

——

——

——

番禺

7

0

0

7

0

0

花都

2

0

0

2

0

0

增城

3

0

0

3

0

0

从化

2

0

0

2

0

0

南沙

2

0

0

2

0

0

外地

——

——

——

——

——

——

合计

18

0

0

18

0

0

  (二)抽样和检测情况

  1、抽样工作

  第四季度共对18家燃气企业(气站)的天然气进行抽样。抽查了黄埔、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等6个行政区的燃气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抽查对象为天然气输送企业,抽样地点为被抽查企业的管道采样口,抽查样品为管道输送的天然气产品。本次抽查过程未发现拒检企业的情况。

  2、检测工作及检测结果

  本次抽查对天然气产品中高位发热量、总硫含量、二氧化碳、硫化氢等4个项目,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820-2018《天然气》的要求进行检验。此外,还补充检测加臭剂含量,按GB/T 11060.10-2021《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10部分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硫化合物》进行检验。

  第四季度抽查了18家企业(气站)的18批次天然气样品检测国标项目和加臭剂含量。国标项目检测结果符合GB 17820-2018《天然气》中的质量指标要求,18批次全部合格。18批次天然气的加臭剂(四氢噻吩)含量超过20mg/m3

  第四季度18家被抽查企业(气站)的天然气加臭剂(四氢噻吩)含量超过20mg/m3

  三、管道液化石油气抽检情况

  (一)抽查概况

  1、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管道液化石油气产品,共抽取1家企业(气站)共1批次样品。

  经检测,抽检的1家企业(气站)的样品涉及地方标准项目全部合格,加臭剂含量为未检出。

  2、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气站)数

不合格企业(气站)数

不合格企业(气站)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国标项目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

——

——

——

——

——

荔湾

——

——

——

——

——

——

黄埔

1

0

0

1

0

0

白云

——

——

——

——

——

——

天河

——

——

——

——

——

——

番禺

——

——

——

——

——

——

花都

——

——

——

——

——

——

增城

——

——

——

——

——

——

从化

——

——

——

——

——

——

南沙

——

——

——

——

——

——

外地

——

——

——

——

——

——

合计

1

0

0

1

0

0

  (二)抽样和检测情况

  1、抽样工作

  第四季度共对1家燃气企业(气站)的管道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抽查了黄埔区燃气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抽查对象为管道液化石油气输送企业,抽样地点为被抽查企业的管道取样口,抽查样品为管道输送的液化石油气产品。本次抽查过程未发现拒检企业的情况。

  2、检测工作及检测结果

  本次抽查对管道液化石油气产品中硫化氢、总硫含量、烃类组分、热值、华白数、密度、相对密度、烃露点、二甲醚等项目,按推荐性地方标准DBJ440100/T 53-2010 《管道液化石油气(气态)》的要求进行检验。此外,还补充检测加臭剂含量,按推荐性行业标准NB/SH/T 0919-2015《气体燃料和天然气中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和化学发光检测法》进行检验。

  第四季度抽查的1家企业(气站)的管道液化石油气样品,地方标准项目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加臭剂(四氢噻吩)含量检测结果为未检出。

2024年第四季度燃气产品质量检测情况汇总表

产品类别

抽查企业(气站)数

不合格企业(气站)数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按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或地方标准判定)

不合格发现率

液化石油气

33

0

45

0

0

车用液化石油气

0

0

0

0

0

天然气

18

0

18

0

0

管道液化石油气

1

0

1

0

0

合计

52

0

64

0

0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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