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长者助手 登录
搜索
  • 微博
  • 微信号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穗好办
    • 关注 · 穗好办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燃气管理 > 信息列表
打印|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广州市燃气质量检测情况报告
创建时间: 2020-11-04 14:11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
 

  我局委托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于2020年第三季度对广州市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一、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总结

  (一)抽查概况

  1、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液化石油气产品,共抽取39家燃气企业(气站)共31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39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抽检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共抽取17家燃气企业(气站)共34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34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

  2、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液化石油气)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

——

——

——

——

——

荔湾

2

0

0

2

0

0

黄埔

5

0

0

5

0

0

白云

11

0

0

11

0

0

天河

1

0

0

1

0

0

番禺

1

0

0

1

0

0

花都

6

0

0

6

0

0

增城

7

0

0

7

0

0

从化

1

0

0

1

0

0

南沙

5

0

0

5

0

0

外地

——

——

——

——

——

——

合计

39

0

0

39

0

0

  3、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车用液化石油气)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6

0

0

12

0

0

荔湾

——

——

——

——

——

——

黄埔

1

0

0

2

0

0

白云

4

0

0

8

0

0

天河

5

0

0

10

0

0

番禺

1

0

0

2

0

0

花都

——

——

——

——

——

——

增城

——

——

——

——

——

——

从化

——

——

——

——

——

——

南沙

——

——

——

——

——

——

外地

——

——

——

——

——

——

合计

17

0

0

34

0

0

  (二)抽查分析

  1、本次抽样工作情况分析

  第三季度抽样共抽查56家燃气企业(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及车用液化石油气情况。其中,液化石油气产品方面,第三季度抽查了荔湾、黄埔、白云、花都、增城、从化、南沙、天河、番禺等9个行政区燃气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第二季度比较增加了对天河区、番禺区的气站的抽查。抽查对象为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抽样地点为被抽查企业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抽查样品为待售或待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车用液化石油气方面,抽查了海珠、黄埔、白云、天河、番禺等5个行政区域的燃气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抽查的对象为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抽查对象为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抽样地点为被抽查企业的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枪,抽查样品为待售或待充装的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

  2、本次抽查检验结果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依据《2020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产品监督抽查方案》进行。其中,对液化石油气产品中残留物、蒸气压(38℃)、总硫含量、铜片腐蚀、硫化氢、组分、游离水、密度等8个项目,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的要求进行检验。按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2492-2016《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 气相色谱分析法》及推荐性行业标准NB/SH/T 0919-2015《气体燃料和天然气中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和化学发光检测法》的进行检验;对车用液化石油气中蒸发残留物、蒸气压(40℃,表压)、气味、游离水、最低蒸气压(表压)为150kPa的温度、C5及以上组分、二烯烃(包括1,3-丁二烯)、硫化氢、总硫含量、铜片腐蚀、密度等11个项目,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的要求进行检验。第三季度抽查的样品中,39批次液化石油气和34批次车用液化石油气样品分别符合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以及GB 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的质量指标要求,全部项目都合格。

  二、天然气总结

  (一)抽查概况

  1、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天然气产品,共抽取13家企业共13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13批次,不合格0批次。

  2、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

——

——

——

——

——

荔湾

——

——

——

——

——

——

黄埔

1

0

0

1

0

0

白云

——

——

——

——

——

——

天河

6

0

0

6

0

0

番禺

3

0

0

3

0

0

花都

1

0

0

1

0

0

增城

——

——

——

——

——

——

从化

1

0

0

1

0

0

南沙

1

0

0

1

0

0

外地

——

——

——

——

——

——

合计

13

0

0

13

0

0

  (二)分析内容

  1、本次抽样工作情况分析。

  第三季度抽样共抽查13家燃气企业的天然气情况。抽查了黄埔、天河、番禺、花都、从化、南沙区燃气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抽查对象为天然气输送企业,抽样地点为被抽查企业的管道采样口,抽查样品管道输送的天然气产品。

  2、本次抽查检验结果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依据《2020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产品监督抽查方案》进行。其中,对天然气产品中高位发热量、总硫含量、二氧化碳、硫化氢等4个项目,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820-2018《天然气》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三季度抽查13批次的天然气样品符合GB 17820-2018《天然气》中一类天然气的质量指标要求,检验项目高位发热量、总硫含量、二氧化碳、硫化氢均合格。所抽查的天然气产品为合格产品。表明管道输送端的天然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020年第三季度燃气产品质量检测情况汇总表

产品类别

生产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液化石油气

39

0

0

39

0

车用液化石油气

17

0

0

34

0

天然气

13

0

0

13

0

合计

69

0

0

86

0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备案号:粤ICP备10079992号-3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4  

版权所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