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天然气已成为居民生活的普遍需求,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具有洁净环保、使用方便、安全经济等特点。它的广泛使用对改善空气质量助推市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我局连同燃气企业切实围绕旧楼用户需求,设置激励手段,集中力量解决旧楼管道燃气入户难题。《广州市进一步推进旧楼居民加装管道燃气优惠奖励政策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已正式实施。
《意见》明确,从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旧楼居民用户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用气申报手续,并在用气申报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通气点火手续),在同时满足以下4项条件的基础上,可享受优惠奖励:
在上述情况下,积极参与旧楼加装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给予旧楼居民用户报装优惠价格(用户报装价格最高不超过1200元/户)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市、区两级政府按照1000元/户的优惠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政府奖励一点、企业优惠一点、用户支出一点,用价格优势充分调动旧楼居民加装管道燃气的积极性,推进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的旧楼居民用户使用管道燃气,从而提高广州市管道燃气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