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今春复工复产城镇燃气供气安全,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结合全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风险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与化解各类隐患风险点,确保全区燃气供气安全。
一是成立黄埔区复工复产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量化细化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街、园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压实各级安全防范责任,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危机防范意识。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二是设置专人对接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及时沟通明确工作具体要求、按阶段报送总结数据。截至目前,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总计派出检查组290个合共1600人次,检查燃气企业80家次,公共场所980处,燃气场站190个次,施工点380个次;发现并整改一般隐患330项,未发现重大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180份,立案查处3宗,移送其他职能部门线索10条。拆除不符合使用要求燃烧器具180个。
三是合力对各类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的第三方施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按照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企业提供的最新工地信息清单,持续加强涉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在建工地检查,检查在建工地20个,发出《安全保护提示函》12份、《整改通知书》2份,应急处置不安全事件3宗;针对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方案和协议存在不足发出《安全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合力重点对公共场所用气环境及各类用户用气安全开展用户端专项排查整治。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紧密协同和督导各镇街开展各类公共场所和各类用户的用气安全情况,推进各镇街、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合力全面排查居民用户和出租屋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期间,全局共计检查公共场所、居民用户和出租屋等用户超1300处。同时,督促各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利用配送环节抓好入户检查,依法与所有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切实履行送气、换气环节及定期检查的法定职责,并要求在用户和站点两处场所留存双方签字的安全检查表单备查。
五是建立《黄埔区打击瓶装燃气违法行为联动执法机制》,规范区内燃气经营行为,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强化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瓶装燃气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及专项行动。排查出租屋23437间,整改完成隐患燃气热水器590台。加强燃气执法,检查餐饮场所7750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80余宗,责令限改240宗,立案查处28宗,罚款77.5万余元,查处燃气经营黑点20个,查扣燃气瓶2400余个,移交区交通执法部门查扣非法运输燃气车辆3台,形成黑点气瓶收缴、安全存储、销毁处置的闭环管理。(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蔡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