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收文时间 | 2022年7月27日 |
文件标题及字号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分送单位 | 市燃气事务中心,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管道、瓶装、车用燃气企业) |
【分送意见】 现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请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并配合属地发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和收费行为监督检查;二是请市燃气事务中心、各区燃气主管部门将清理规范城镇供气行业收费工作纳入到优化营商环境日常督导检查工作中,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发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
联系人 | 彭志威 | 联系电话 | 86662110 |
备注 |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9日
附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