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我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5〕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为充分广泛听取意见,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广州市市域,包括11个市辖区,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用安全气、用经济气、多用气”。实现支持城市战略发展、实现推动行业低碳化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城市燃气能源安全、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三)主要建设实施任务
天然气近期规划建设3座天然气门站,改建1座天然气门站,新建6座天然气调压站,9座LNG应急调峰设施;近期规划建设高压管道总里程长达83.5km,次高压管道总里程长达51.7km,互联互通管网总里程长达20.3km;近期规划建设中压主干管道总里程长达873.2km。
液化石油气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启动大型场站的改扩建,包括中心七区范围内原13座租赁型液化石油气储灌站的拆除与1座规划LPG基地的建设,以及利用中心七区原自有型7座液化石油气储灌站改建为大型液化石油气综合供应站的建设。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广州市各区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征求各方面对《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实施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广州市各区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阐述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主管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评估服务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87376651 邮箱:zll@giecc.com.cn
附件:《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