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第8号总河长令,荔湾区需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82宗,涉水违法建设15.5万平方米(含疑似涉水违建)。
为破解涉水违建拆除难、推进慢难题,荔湾区加大力度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有效应对,靶向治理,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助属地街道开展对涉水违建清拆整治工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认真分析研判,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把涉水违建拆除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牢抓到位,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业务科室到涉水违建拆除前线进行实地指导,随时掌握治理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二是强化督导,确保实效。针对涉水违建量大、范围广的特点,专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4个督导组,按照“应拆尽拆、拆整结合”原则开展督导,对标对表逐宗查看,实地检验整治成效;三是上下贯通,执行有力。通过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强基层坚强战斗堡垒,组建一支以党员为核心的查违拆违执法突击队,到拆除现场、执法一线支援属地街道开展执法工作,切实做到涉水违建应查立查、应拆尽拆。截至12月15日,荔湾区已完成江河湖库涉水违建整治102宗,整治面积5.7万平方米,拆除面积2.15万平方米,整治面积完成率100%;完成市总河长8号令任务内合流渠箱沿线违建整治745宗,整治面积9.2万平方米,拆除面积5.4万平方米,整治面积完成率100%。
下一步,荔湾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为导向,以人民群众的美好向往为目标,继续保持耐心和定力,一茬接着一茬干,集中力量打赢消除涉水违建的歼灭战,全力以赴打好长治久清的持久战,确保“绿水湾湾,碧波荡漾”绵延后世、惠泽人民。(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