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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影响行车安全 黄埔区鱼珠街依法处置非法设置房地产广告2000余平方米
创建时间: 2023-12-05 11:12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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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了这些设置在道口的广告,视线宽阔多了,我们开车路过也安全多了,拆得好,为鱼珠城管点赞!”11月29日下午,开车回家的朱先生(化名)为正在拆除黄埔区茅岗路与天河莲塘路口的大型地产广告的执法队员表达了感谢。

  天河莲塘与黄埔茅岗是两个行政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织的“插花地”,公路和停用的铁路沿线也成为地产公司宣传自家产品的必争之地。10月中旬,执法办已依法责令天河区某花园小区物业自行组织力量对在该地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了拆除,市民刘女士在电话回访时对鱼珠执法办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市民刘女士通过12345市民热线投诉称,11月17日,位于黄埔茅岗路与天河莲塘路交界处先后被两家地产单位在铁路道口、市政道路沿线设置了广告,影响出行。

  执法办到现场发现,该物业单位在原址上再次设立房产销售广告,而另一家刚刚在莲塘动工新建地产的某公司也在铁路道口和楼体立面上设立了广告,两家设置的广告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虽然广告未占据市政道路,但在铁路道口的落地广告挡板,严重影响视线,过往的电动单车、私家车及公共交通车辆较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由于广告大部分设置在鱼珠辖区,执法队员多次来到天河两家物业管理单位,表明跨区在鱼珠辖区设置广告应取得黄埔区相关部门的审批,两家物业管理都表示未经报批。执法队员依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讲明利害。执法人员用法律贯通、政策沟通、感情融通,对其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之以法的教育,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两家管理单位皆表示配合执法,将自行拆除。由于在规定的期限内,非法广告并未自行拆除,鱼珠街道告知两家物业管理单位,将对违规楼盘广告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在执法压力下,11月29日上午,一物业单位组织自行拆除非法设置的广告,而另一家物业负责人表示,同意由鱼珠街道组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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