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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前介入以“四有”主动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工作
创建时间: 2021-09-07 17:09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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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穗府〔2021〕9号),为稳妥推动海珠区各街道有序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相关工作,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动介入,勇于担责,以“四个有”做好与街道的执法衔接工作。

  一是“有计划”,成立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工作小组,指定专门负责领导、专门科室负责人跟线对接,制定《海珠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城管执法工作衔接方案》和衔接情况前后对照表,明确衔接具体内容、实施时间,衔接对接更详细、更明晰,使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迅速读懂掌握。

  二是“有指导”,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累计已印制内容涵括新法新规以及复议、诉讼判例的月度法制学习计划32期供各街道学习,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六大类型案件常用执法流程图,对每一个执法程序步骤进行详细剖析,制作了15宗城管综合执法类典型案例。有关学习计划和执法流程图等均已发至各街道参照适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一线的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有培训”,按照部署于今年3月、8至9月分别组织了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员、协管员的全员执法业务培训,使街道执法队员做到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局、街做到全面对接,有效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执法程序,力争做城管综合执法的明白人。

  四是“有统筹”,根据城管执法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依据省司法厅的执法文书模板,修订完善了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各项执法文书,统筹进行印刷,下一步将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派发至各街道规范使用,形成全区城管综合执法“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公告的内容正确履职、协调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支持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工作实施,为海珠区的依法治区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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