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办理各类型案件,其中既有当事人积极配合的,也有当事人拒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的,既有办案周期较短的市容环境案件,也有错综复杂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从具体的案件中学习执法经验,反思执法工作,不但是将执法理论联系实际工作的“试金石”,而且是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的“催化剂”,对于广大执法队员,尤其是青年干部意义重大。
2017年4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华林街综合行政执法对两名持执法证的执法队员带领两名新录用公务员和多名执法辅助人员对十八甫路31号首层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签发《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催告书》。现场当事人及其家属情绪非常激动,我方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并告知我方人员此行目的、对当事人妨碍公务行为进行劝导。当事人以新录用公务员无执法证件为由,诬陷我方正常执行公务为黑社会敲诈行为,对我方人员进行拉扯纠缠,随后在公安来到现场后事态得以控制。
事后了解到,该当事人曾多次违法占道经营,不久之前法院已要求银行强制划拨一笔罚款和滞纳金,当事人情绪激动,一方面是由于当事人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位,另一方面是由于刚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当事人对执法队员带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不能与执法队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本案件中虽然责任在于违法当事人,但是我们也可以从中反思自身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当事人的守法教育力度不够,在实际执法工作中注重整治效果无可厚非,但是同时也需要加强违法当事人的守法教育,不同的当事人的理解能力不同,容易造成对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到位,容易使执法人员和违法当事人之间产生误解;二是对妨碍公务及暴力抗法的惩处力度不够,在执法队员执法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法律武器来应对妨碍公务及暴力抗法,通常情况下是等待公安前来处理,事后对妨碍公务及暴力抗法的处罚情况,取决于公安的处理结果;三是执法设备和装备配备和使用不到位,全执法队仅有几台执法记录仪且基本无法正常使用或无法将视频导入电脑,盾牌和头盔等防护隔离装备并未有效运用到日常执法工作中。
为了更好的落实“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工作目标,树立人民城管为人民的良好形象,针对本案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守法教育,划清法律红线,利用办案的机会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辅导”,确保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避免双方产生误解;二要建立辖区内违法当事人信息库,在对多次违法、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当事人的执法过程中,可以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重点整治;三要积极与设备保障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执法设备配备到位,同时,在对难点、黑点区域的执法过程中,佩戴好相关装备,做足准备工作。
我们将珍惜和用好基层一线执法这个离群众最近的平台,了解民情、增长本领,弯下腰、沉下心,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做好执法工作。(荔湾区城管局 刘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