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曾经说过,政府公信力是执行力的基础。政府作为一个为社会成员提供普遍服务的组织,其公信力程度通过政府履行其职责的一切行为反映出来,因此,政府公信力程度实际上是公众对政府履行其职责情况的评价。根据人民网近期的调查,网民中,对政府、专家、媒体三者的不信任最为严重。因此,公信力的提升是我们公职人员将来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本人认为,以目前形势来看,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升政府公信力要以健全决策机制为基础
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减少决策风险,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要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要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思想、理论和技术,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要使各类有利于正确决策的信息能够进入决策过程,各种有利的意见能够融入决策的采纳方向,各个决策主体的意志具有统一表达的机制,各种决策权力形成有效的制衡,最终使公共利益在政策内涵中得到充分体现。二是要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规则和方式,广泛吸取各种意见,充分集中各方智慧,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使整个决策过程畅通、规范、透明和趋向完善。三是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决策的主要标志是决策的整个过程都必须严格地遵循法律的制约和规范,必须坚持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的基本原则,确保各种决策以及决策的各个环节都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进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手段进行工作,行使职权,坚决防止和克服言重于法、权高于法、情大于法等错误倾向,确保决策依法进行。
二、提升政府公信力要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保障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一是加强行政问责。问责制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制度保障。在一些地方,行政不作为已成为影响政府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对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合理而明确地界定行政责任,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岗位责任制,依法规范问责主体行为,依照法规,落实对政令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落实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落实对损害群众切实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落实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不力的责任追究。 二是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在其中强化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指标及权重,用相应的指标来传递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深层理念。政府绩效评估不但要对政府的经济绩效进行评估,还要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等作为政府绩效内容进行评估,要把三者结合起来,综合进行考虑,坚持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三是要将政府绩效管理与行政问责有效结合。通过发挥政府绩效管理的诊断、监测和评价功能,使问责的关口前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问责体系。
三、提升政府公信力要以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原则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间、方式,民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途径和权益,政府信息公开的违责监督和追究,以及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都应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二是增强公共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提升政府公信力要以加强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建设为手段
行政人员的行为体现着政府的执政理念,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与绩效,政府公信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人员的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为此,行政人员要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理念,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需要从管理导向的观念转变到服务导向的观念上来,行政人员不能满足于按章办事,而应主动热情地提供服务,以诚信的言行去树立自己的形象和维护政府的形象;要大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行风建设力度,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五、提升政府公信力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
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努力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要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应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众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及突出矛盾。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将社会矛盾与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办事难等问题。(海珠区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