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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名城管都应该是“形象大使”
创建时间: 2017-03-19 16:0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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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僧说:“我有明灯一盏,照见五韵心田。”其实百姓心中更有一盏灯,照见为民务实、清正廉洁。对于城管而言,我们的一言一行会给人最直观的感受,一传十、十传百,从而影响着群众对城管队伍的整体评价,久而久之甚至会影响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城管队伍要率先垂范,正本清源,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

作风建设是一盏明灯。面对部分群众的误解和偏见,我们更要树立身为一名城管的自豪感。面对困难与阻碍,这些我们都不应畏惧,照亮心中的明灯。开展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道路上面临很多困难和阻碍,尤其是面对执法对象是低收入、困难户的情况,我们更要注重文明执法,疏导、劝告与执法相结合灵活处理。《荀子•修身》:“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坚持作风建设问题抓早抓小,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局监察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法纪。

作风建设更是一面镜子。它时刻提醒着我们要抵得住诱惑,撑得住信念,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在当今网络媒体时代,一件再小的负面舆情也都有可能被急速地传播并被无限放大。所以每一名城管人都应更加自律,从我做起,自觉做到“照镜子、正衣冠”。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每一位城管人都应该认真学习、领会,规范自己的言行,时刻对照标准,自警自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我是城管”的责任感、“我是形象大使”的使命感,尤其是在日常执法中,要更高标准、严要求。局监察科重点对“两违”案件实行“风险前置”的机制,指导防范查违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充分运用网上电子监察、专项暗访巡查等手段,对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管理规定和业务流程,健全风险提示、廉政约谈等制度,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作风建设就是紧箍咒。面对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不要迷失自我,需战胜贪婪与欲望。军队没有严明的纪律,犹如一盘散沙,谈何强大的战斗力;社会没有合理的道德行为规范,自私自利,如何能和谐发展;泱泱人口大国没有严格的法律,何以立足世界。国不可一日无法,党不可一日无纪,家不可一日无规。加强作风建设,刻不容缓。它让过去喜欢钻空子的某些权力欲望被禁锢在这个权力的牢笼里面,让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规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会影响我党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风。局监察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强对用人,用钱,用车,用房等“四风”问题的查纠力度;通过暗访基层单位、行风投诉受理和核查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首先和作风纪律建设。

我们城管队伍要立足本职工作,保持踏实肯干,知廉洁即行,明腐败即弃的良好作风,让城管队伍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公仆的形象大使。为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添砖加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努力。(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吴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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