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通知》(穗食安办〔2019〕15号)第三部分第(十六)单元第37点“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要求,现公布相关数据如下:
2023年第四季度广州市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位处置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处置量(吨) |
1 |
广州市餐厨废弃物循环处理试点项目 |
12986.42 |
2 |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一期) |
73271.98 |
3 |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 |
79319.36 |
4 |
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 |
31884.38 |
5 |
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 |
20942.50 |
6 |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配套生物质处理系统 |
5070.70 |
7 |
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826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