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委托比选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502C675;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比选;
预算金额(元):4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元;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服务期 |
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服务期6个月,中选人自合同约定的进场日期起进驻比选人单位开展工作 |
人民币42万元 |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3)参选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6个月,中选人自合同约定的进场日期起进驻比选人单位开展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只接受被邀请的参选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6)受邀的参选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受邀的参选人在成功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参选人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第2点)一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比选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复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则视为报名成功。(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杨小姐。)
(四)参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参选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至参选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资料:
1)获取比选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参选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比选:参选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比选。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万元(人民币)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3639364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020-8756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