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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垃圾分类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17:06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名称

服务期限

类别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成交人数量

2025年垃圾分类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15

其他

服务

200,000.00

1

  (一)基本内容

  1.设计垃圾分类宣传物料,包括工作汇编、宣传画册、垃圾分类宣传品等。

  1)工作汇编、宣传画册内容排版设计,不少于3款;参考尺寸为210毫米×285毫米,总设计版面不少于150页,含封面、封底、内页装帧设计及图文排版审校,符合彩色制作要求。

  2)垃圾分类主题台历设计,共1项;尺寸不少于150毫米×200毫米,含封面外观、内页图文、版面装帧及排版,共计26个版面;符合彩色制作要求。

  3)垃圾分类宣传品外观设计,共2项;设计宣传品外观的垃圾分类图案及标语,符合彩色制作要求。

  4)垃圾分类宣传物料外观设计,共8款;结合垃圾分类、全运会等视觉元素,设计符合垃圾分类宣传场景使用需求的物料外观,包括但不限于互动道具、宣传展板、活动物料等,符合彩色制作要求。

  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及尺寸视实际需求而定。

  2.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物料,包括工作汇编、宣传画册、主题台历、宣传品等。

  1)工作汇编、宣传画册制作,共28本;参考规格为A4尺寸210毫米×285毫米,双面彩色,封面为250克铜纸,内页为80克纸;页数按实际需求为准。

  2)垃圾分类主题台历,共1600本;参考规格不少于150毫米×200毫米,双面彩色,产品实际尺寸、材质、款式需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3)垃圾分类雨伞,共600份;款式、材质、尺寸由需求方提供,按照样品规格制作。

  4)宣传袋,共1500份;成品尺寸340毫米×380毫米,定制标语及图案,帆布材质,按照需求方提供样品规格制作。

  5)垃圾分类活动互动游戏宣传物料,共12套;每套包括8款互动道具物料、互动区域地贴、项目介绍展板及展架等,实物尺寸适合于地面使用。

  上述所有制作产品之尺寸、材质、款式、数量等内容均按实际需求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验收标准

  1.提供工作汇编、主题台历、垃圾分类宣传物料等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效果图;

  2.提供各项制作内容的宣传物料成品及其图片等相关资料;

  3.项目结束后的验收单和物料送货签收表。

  (三)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80%作为预付款,项目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20%。支付款项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2.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尾款项之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原件;

  2)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成交供应商报价已包含是完成“采购需求”所要求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等费用。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供应商的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转包和分包

  (五)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相关要求

  1.本项目将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内部比选,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评审规则详见附件1)。

  2.提供参选内容:有意向的单位请参照《2025年垃圾分类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内部比选文件》(附件2),提供相关资质(《资格声明函》《参选承诺函》)、工作方案、比选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盖章后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联系人:党科;联系电话:020-83198151

  2.截止时间:20257118(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cg.gz.gov.cn/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3198151


  附件:

  附件1.评审规则.doc

  附件2.2025年垃圾分类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内部比选申请文件.doc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624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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