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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镇街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指引(2026版)编制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0 09:03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镇街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指引(2026)编制项目。

  (二)项目金额

  人民币211,5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130

  四)项目内容

  开展现场走访调研,梳理总结典型案例,编制《广州市镇街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指引(2026版)》。

  二、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市镇街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指引(2026)》编制服务,具体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建一支专家编撰团队,成员应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专业机构,且专业能力、知识结构需与项目相契合;

  (二)编制《广州市镇街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指引(2026版)》,要求在《广州市镇街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指引(2025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容、提高质量,须通过开展现场走访调研等形式形成典型案例不少于20(每个案例不少于4000、配图不少于6,并完成采购方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三)项目成果纸质版印刷700本,并送达各单位和企业。

  三、项目过程性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并制定项目执行计划。项目采取分阶段审查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资料,并根据回复意见修改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完成专家编撰团队组建,团队信息报送采购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2026731日前,成交供应商开展现场走访调研,整理企业典型案例,形成《广州市镇街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指引(2026版)》初稿报送采购方,采购方提出回复意见。

  第三阶段:2026930日前,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广州市镇街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指引(2026版)》二稿报送采购方,采购方提出回复意见。

  第四阶段:20261031日前,成交供应商修改完善内容、确定终稿并报采购方确认同意。

  第五阶段:20261130日前,制作印刷送达各相关单位与企业。

  四、项目验收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提交编制服务工作成果材料应满足法规、技术和管理要求;提交纸质材料须标注成交供应商名称或盖印公章。

  (二)成交供应商制作印刷成品应确保文字清晰、图像鲜明、色彩准确,无模糊、重影或颜色偏差现象,确保所有使用的图片、文字内容等素材已获得合法授权,避免版权纠纷。格式与排版应遵循统一的字体、字号、行间距及页边距规范,确保内容的可读性和美观性。

  (三)成交供应商成品样式经采购方审核同意后,统一制作印刷700本并送达相关单位和企业。

  (四)成交供应商将项目成果电子工作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录像、图片、文本、汇报PPT、台账资料等)制作通用电子文档2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

  (一)材料要求:请参照《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委托申请书》(附件1),提供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方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我局)。如未中选,不再另行通知,邮寄的相关材料不另行退还。

  (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20-83306739

  (三)报名时间:2026310日至20263161800

  附件:

  附件1.综合评审规则.wps

  附件2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委托申请书.wps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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