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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项目内部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7:04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2026年广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内部比选

  中选供应商数量:1

  预算金额:230000.00

  二、服务内容

  通过委托比选的方式选取一家既具有相应组织经验和能力,又熟悉广州市燃气企业现状的服务单位,通过邀请行业专家,对广州市燃气场站进行帮扶指导型的从严高要求全面检查,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推动我市燃气场站品质攻坚行动,实现全市燃气场站站容站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内容包括:

  (一)邀请国家级燃气专家,参照国家、省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对我市代表性燃气场站进行现场帮扶指导检查;

  (二)邀请国家级燃气专家,开展面向全市燃气管理部门人员、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专题讲座、政策法规宣讲;

  (三)组织省内燃气专家对帮扶检查燃气场站开展“回头看”检查;

  (四)组织省内燃气专家对全市燃气场站进行帮扶检查;

  (五)组织省内燃气专家对瓶装气供应站点进行帮扶抽查。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成交供应商报价已包含完成“采购需求”所要求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等费用。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供应商的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1231

  五、审核验收

  1.按照我局要求提交项目年度报告;

  2.召开项目处室工作人员为主的评审会,由成交供应商对项目成果进行汇报并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作为预付款。

  2.项目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的30%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前均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八、其他

  1.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2.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委托申请书》(附件2),盖章后于2026416日前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周科;联系电话:020-86666291

  3.如未中标,不另行通知,邮寄的相关材料不另行退还。


  附件1:综合评审规则.doc

  附件2: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47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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