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评价报告技术咨询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6万元(含税),包含成交供应商履行本项目要求所需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餐费、资料打印费、交通费、税费、专家咨询费、场地租赁费、邮寄费等)。
(三)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服务期结束止(提交年度运营监管评价报告终稿后,并完成2027年一季度监管运营业务指导视为咨询服务期结束)。
二、项目内容
1、制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评价标准》;
2、对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情况开展季度巡检评价,并反馈巡检评价结果;
3、完成《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评价报告》。
4、提供设施运营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与劳动保护、社企关系和监管运营政策等业务咨询服务。
三、项目服务要求
满足上级文件及行政管理、技术要求。
(一)重点评价广州市在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包括设施运营的组织、运行、监管、考评考核、对外生产合作等和设施运营对周边社区的影响。
(二)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国内城市先进做法设计评价指标,并组织评价。评价报告应客观反映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水平,并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做法,提出工作建议。
(三)报告应包含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对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安全生产风险与防控工作给予指导性意见。
四、项目验收标准
通过专家评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匹配本项目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
(一)本项目将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内部比选,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
(二)材料要求:供应商需参照附件《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委托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经营状况、信用信誉情况、履约能力、同类项目业绩、技术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需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局,并同步准备电子版。如未中选,不再另行通知,邮寄的材料不另行退还。
(三)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龙飞大厦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020-86670093。
(四)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8时(北京时间)。
七、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二)本项目解释权归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
附件1:综合评审规则.doc
附件2: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委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