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内部比选
中选供应商数量:1家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二、服务内容
该项目主要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对标国家、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内具有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先进经验的地市做法,编制广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办法、评分细则等文件,构建广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在完成编制相关文件并正式发布后,组织开展1-2场企业专题工作宣贯培训,根据我局要求完成2-4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成交供应商报价已包含是完成“采购需求”所要求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等费用。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供应商的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
五、审核验收
(一)提交项目成果;
(二)召开项目处室工作人员为主的评审会,由课题研究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汇报并现场解答疑问、记录意见;
(三)课题研究单位针对评审会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验收标准:符合合同要求;项目成果经评审会评审通过。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生效,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合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预付款。
2.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合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的40%。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前均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八、其他
1.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2.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委托申请书》(附件2),盖章后于2026年8月7日前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周科;联系电话:020-86666291、13560388449。
3.如未中标,不另行通知,邮寄的相关材料不另行退还。
附件:
附件1:综合评审规则.doc
附件2: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