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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15:01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379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积极探索依法行政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推进我局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二是出台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促进党组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城管系统工作人员正确适用相关法规规章。四是切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出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二)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体制改革有新进展。统筹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构改革,制定出台涉及4方面17大点内容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完成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定岗定位工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全面疏理职责清单。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录入工作。根据全省“十统一”标准化系统的新要求,我局重新对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编制、修改和调整,共梳理出322项,并“十统一”标准化系统要求逐项录入信息。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工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执法事项按照“宏观决策权上移、微观管理权下移”的原则,保留行政权力30项,直接下放区行政权力259项,委托下放区行政权力4项,取消行政权力37项,并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440条,权力精减力度达到90%,达到了简政放权的预期效果。

  (三)科学开展立法工作,逐步完善法规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立法。完成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工作,2019年共回复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函188份。二是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通过《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等7部规范性文件,基本完成了《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制定工作,对部分到期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修订。三是严格落实动态清理机制。我局对《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4部政府规章,以及8部政府规范性文件、24部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健全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严格落实《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全面实施重大决策内部审查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法治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文件解读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优先推动垃圾处理、燃气管理等涉及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领域的政府信息向社会有序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二是加强解读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关联发布。

  (六)围绕重点中心工作,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是垃圾分类有新成效。按照“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的总要求,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持续宣传教育。三是优化全流程,逐步推行楼道撤桶和定时定点投放。四是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清单、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服务内容和基础网格管理。五是在机团单位推行强制分类,同步推广农村地区垃圾分类。

  二是设施建设有新格局。目前全市形成了“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垃圾处理新格局。一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二是建筑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有新进展,建成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52个,总消纳容量5246.1万立方米。

  三是“厕所革命”有新提升。一是制定出台了广州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广州市公厕日常管理经费预算指标和广州市“厕所革命”评价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建成一批示范性公厕。三是计划新建180余座装配式公厕。四是抓好管理服务。五是完成数据普查,接入平台公厕7979座。

  四是市容环境有新改善。一是以一级迎检状态做好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二是持续推进272条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是重大任务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四是加强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整治。五是加强对道路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城市景观等质量监测。六是抓好道路、隔音墙、隧道墙面的冲洗清洗作业。七是稳步推进容貌示范社区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创建。

  五是燃气管理有新加强。大力实施管道燃气三年提升计划,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获得用气专项行动,目前,全市2019年已完成管道燃气新覆盖居民用户35.5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01.69%),完成新安装非居民用户4764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05.86%)。

  六是建筑废弃物治理有新模式。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管。二是搭建居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管理体系,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渠道。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从管理模式、源头减排、拓宽渠道、强化管理等多方位全面提升建筑废弃物处置水平。

  七是智慧城管有新探索。一是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提升计划,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推进“四标四实”成果深化应用。二是开展视频智能分析应用,探索由人工视频巡查模式逐步向视频智能分析模式转变,应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自建视频开展9类场景的自动分析与一键派案。

  (七)统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统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1.创新开展行政检查计划制度。制定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试行)》。2.加强“两法衔接”制度设计。组织起草《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3.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在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全面推行。4.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适时修订《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5.规范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是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截至12月31日,全市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800.35万平方米,已提前完成全年拆违面积45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一是与“三旧”改造等相结合开展连片拆违,为腾挪发展空间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利用无人机对全市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控,构建起违建治理“天网”。三是建立健全广州市违法建设治理监控平台,健全违建治理台账。四是组织多个专项整治行动, 统筹各方力量拔“钉子”倒逼各区加大整治力度。

  三是开展多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1.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共整治市容“六乱”行为75.2万余宗,行政处罚案件1.92万宗,罚款265万余元。2.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开展执法检查2.23万次,行政处罚208宗,罚款金额18.17万元。3.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和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秩序专项整治。4.抓好违法户外广告整治,整改清拆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招牌2.9万余宗,拆除面积11.9万平方米。

  (八)加强合同审查管理,防范签约和履行风险

  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咨询工作,形成法律顾问审查、法制机构经办人审查、法制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查、法制机构负责人审查的四道工序审查模式。截至12月31日,对291份招标文件合同格式、普通采购合同以及政府框架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市本级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咨询、谈判以及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等多个项目补充协议咨询、谈判提供关键性法律意见,有效防范诉讼纠纷、审计等合规风险,维护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

  (九)强化制约和监督,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不断推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范化,对复议案件公正裁决,推进“阳光复议”。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件,纠错率近50%。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案17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多方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19年,我局承办市人大建议57件,承办政协提案35件。

  (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我局是2019年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名评议五个接受评议单位之一,并被评为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优秀单位。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抓普法,为提升全民法治理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强化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全面推动系统内学法守法。充分利用公务员培训管理系统、城管党建学习教育线上三平台、线下三阵地,引导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反复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参加市学法考试;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每年举办城管执法系统新队员岗前培训班;定期举办执法案例研讨会,编写辅导材料,制作常用法规汇编,指导基层执法实践。三是加强社会普法。坚持立法与普法同步开展,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相结合,加强政务公开与信访工作中的普法,坚持接访活动与普法相结合。四是大力拓展普法平台。在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极大增强了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说服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

  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明确提出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中央新的改革精神与中央、省、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规定的需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水务管理、交通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行政处罚权亟待进一步框定。另外,“人随事调”的原则难以贯彻执行,在与相关部门对接过程中,涉及移交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部门,都只愿意移交行政处罚事项,不愿移交人事编制。

  (二)行政检查实施有待进一步协调

  一是实施不规范,检查计划、文书不规范,内容随意性大,目的不清晰,结果的公开性不规范。二是效率不高,市区两级统筹协调不够,对于行政检查的权责分工不明确;三是效果运用不充分;四是信息化程度不高,市区两级部门对于行政检查领域中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不够。

      (三)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仍有很多因素制约着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城管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任务重、人手少、老龄化问题较突出;二是执行法律法规存在理解不一致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三、整改措施

  (一)明确机构设置执法范围,厘清管理执法边界

  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对接,与相关部门厘清梳理好管理和执法的边界,推进人员编制移交,力争一揽子解决我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各类问题。

  (二)提高行政检查科技含量,制定统一工作规则

  结合基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现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系的行政检查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监督指导基层执法

  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措施: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解决人手不足和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二是对于部门规章存在理解不一致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三是开展案件研讨会,编制典型案例,出台执法操作规范,规范办案标准。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 1 月 22 日

  (联系人:李晓勤, 电话: 8363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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