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城管〔2020〕76 号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
规范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智能
监控终端安装和使用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行业协会,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期,由我局开发建设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已投入试用,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安装和数据传送工作,确保已安装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与平台实现对接并正常使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审验要求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各区城管局要求本区负责建筑废弃物车辆审验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初次审验和定期审验工作的同时,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数据传送、应用功能等情况进行审验和出具审验结果。各区城管局应依法将审验结果列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发放建筑废弃物运输标识的条件之一(附件1)。
二、全面实现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数据传送
由我局牵头,各区城管局负责,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对符合2018年颁发实施的车辆技术规范、但未完成车载智能监控终端数据传送监控平台的部分车辆开展建筑废弃物车辆车载智能监控终端数据传送复核工作。具体工作按照《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智能监控终端数据复核传送工作方案》(附件2)执行。
三、积极利用车载智能监控终端强化日常监管
各区城管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使用的教育和培训,确保负责建筑废弃物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的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监控平台”各项功能,并有效利用车载智能监控终端依法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废弃物的车辆和源头工地。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废弃物车载智能监控终端初次安装、审验流程和标准
2.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智能监控终端数据传送复核工作方案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何剑锋,联系电话:81046946)
附件1
建筑废弃物车载智能监控终端初次安装、
审验流程和标准
一、安装、审验流程
1、建筑废弃物运输公司协调终端供应商与车辆厂商完成车载终端安装并刷发动机;
2、终端供应商如实填写《车载(船舶)监控终端安装(证明)表》并向协会申请盖章;
3、终端供应商把已完成终端安装车辆数据按模板填写上报监管平台进行录入,完成上线;(模板是由监控平台单位统一提供的车辆信息采集表)
4、监管平台在线预审:位置、视频、设备状态(设备自检信息)初步确认通过后给出入网证明;
5、建筑废弃物运输公司提交《车载(船舶)监控终端安装(证明)表》、入网证明及相关车辆审核资料申请《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下称标识);
6、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所在区的城管部门收到申请并予以确认后,通知审验单位安排现场审验时间;
7、审验单位到现场实施终端审验(审验内容见“终端审验报告(模板)”)、车容车貌审验;
8、生成审验报告,并于当日反馈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所在区的城管部门;
9、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所在区的城管部门按程序作出是否核发《标识》的决定,对合格车辆核发《标识》。
二、审验标准
(一)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包括:硬件检查、设备自检、指令接收与执行。
(二)测试内容及方法
1、硬件检查方面的测试内容主要是现场实车查看硬件组成情况及安装位置。其测试方法要求包括:(1)采用北斗兼容终端、显示内屏、状态传感器、摄像头等;(2)终端采用嵌入式安装或支架安装;(3)显示内屏面向司机方向,司机位置能清晰看清显示屏上信息;(4)摄像头监控画面清晰,角度正,不倾斜;(5)摄像头及传感器延长线,布线合理且捆绑牢靠,无明显悬挂现象且与车辆本身作业互不干涉。
2、设备自检方面的测试方法主要是采用平台查询、现场观测的方式进行。其测试内容包括:(1)货厢摄像头;(2)驾驶员摄像头;(3)前方道路摄像头;(4)右侧盲区摄像头;(5)倒车后视摄像头;(6)车载显示屏;(7)车辆载货状态;(8)车厢举升状态;(9)车厢厢盖启闭状态。
3、指令接收与执行方面的测试内容包括:(1)限制车速指令;(2)解除限制车速指令;(3)锁车指令;(4)解除锁车指令。其测试方法同样是采用平台查询、现场观测的方式进行(执行锁车或限速指令前应进行至少2次重复语音提示,并点亮示廓灯至指令执行后)。
三、审验结果
完成审验后,负责审验的第三机构或人员出具《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终端审验报告》。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终端审验报告
(模板)


附件2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智能监控终端数据传送复核工作方案
为确保已安装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与“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并正常使用相关功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全部已安装智能监控终端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与“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并能够正常使用相关功能;确保后续复核2018年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安装车载智能监控终端后,及时将相关数据传送给“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
二、复核期限和对象
复核工作期限为2020年4月139日至5月131日;已安装智能监控终端的车辆,但未完成车辆发动机数据与“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对接传送工作的车辆。经初步核算,本次需复核运输企业有59家,车辆数量为1060台(附件)。
三、任务分工
(一)主要分工
1、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废处会同余泥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城管局、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落实复核工作。
2、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督促本辖区工作任务的落实。
3、建筑废弃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组织各运输企业在审验当天前完成所有应检车辆的刷入发动机数据、智能监控终端硬件安装整改工作。
4、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牵头,金博物流(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第三方运营商)具体负责开展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现场审验工作。
5、“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开发单位负责在审验前按照智能监控终端审验标准和流程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并核对审验现场平台数据接入反馈的情况。
6、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负责做好审验前的工作准备(包括协调汽车厂商对未刷发动机数据的车辆刷好发动机数据、协调终端服务商对终端硬件未安装到位的车辆进行整改、根据计划时间配合审验工作等)。
7、车载智能监控终端服务商负责现场问题车辆的整改工作,审验当天必须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跟进整改的相关事宜。
(二)现场审验小组
现场审验小组由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负责,金博物流(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第三方运营商)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开发单位做好现场审验的配合工作,须至少各派2人落实执行。
每天分两个小组(检查一组和检查二组)分别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执行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审验工作,每组审验人员由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2人、金博物流(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第三方运营商)1人以及平台商1人组成,每个审验小组4人,合计审验人员8人。(具体安排见附件:审验计划表)
四、审验流程
已装车载智能监控终端的新型车辆审验流程
1、建筑废弃物运输公司提前协调车辆厂商对未刷发动机数据的车辆刷好发动机数据、协调车载智能监控终端服务商对终端硬件未安装到位的车辆进行整改;
2、车载智能监控终端服务商把已完成终端安装车辆数据按模板填写上报监管平台进行录入,完成上线(模板是由监控平台单位统一提供的车辆信息采集表);
3、监管平台在线预审:位置、视频、设备状态(设备自检信息);
4、根据审验计划表(见附件),各区城管部门协调区属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落实审验准备工作;
5、审验人员以“集中车辆上门服务的形式”到现场实施终端审验(审验内容见“终端审验报告(模板)”;审验标准参照初次审验标准)。
6、生成审验报告,并于当日反馈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所在区的城管部门。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本次审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城管部门、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提前做好车辆终端审验准备工作,确保审验工作正常开展。
(二)统一标准,协同配合。审验开始前,组织审验人员加强学习有关技术规范、现场审验内容和评判标准,做到统一标准,遵循规范。各参与审验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协作,客观合理,密切配合,确保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在工作过程中,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若遇到困难或处置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区属城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及时共同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案,确保审验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终端审验计划表
附件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终端审验计划表
序号 | 所属区域 | 企业名称 | 应检车辆数量(台) | 审验时间 | 审验组 |
1 | 白云 | 广东锦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4月13日 | 一组 |
2 | 广州市穗和运输有限公司 | 25 | 4月13日 | 二组 |
3 | 广州市穗恒运输服务运输有限公司 | 9 | 4月14日 | 一组 |
4 | 广州鑫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 |
5 | 广州金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1 |
6 | 广东科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7 | 广州市和畅运输有限公司 | 23 | 4月14日 | 二组 |
8 | 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7 |
9 | 广东物与荣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 | 4月15日 | 一组 |
10 | 广州市力亿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10 |
11 | 广州金久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12 | 4月15日 | 二组 |
12 | 广州佳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13 |
13 | 广州市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14 | 广州迦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 | 4月16日 | 一组 |
15 | 广东荣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 |
16 | 番禺 | 广州中起运运输有限公司 | 20 | 4月16日 | 二组 |
17 | 广州市志康道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4 |
18 | 广州永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20 | 4月17日 | 二组 |
19 | 广州市骏康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1 |
20 | 广州市通恒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3 |
21 | 荔湾 | 广州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 | 4月17日 | 一组 |
22 | 广州市国扬工程有限公司 | 16 |
23 | 花都 | 广州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 66 | 4月20日 | 一组、二组 |
24 | 广州市广团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 20 | 4月21日 | 一组 |
25 | 广州威旺运输有限公司 | 24 | 4月21日 | 二组 |
26 | 黄埔 | 粤丰工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25 | 4月22日 | 一组 |
27 | 广州任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1 | 4月22日 | 二组 |
28 | 广州市金昌运输公司 | 1 |
29 | 广州骏嘉建设有限公司 | 22 |
30 | 广州浚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10 | 4月23日 | 一组 |
31 | 广州宏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20 |
32 | 广州市志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20 | 4月23日 | 二组 |
33 | 广州从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 |
34 | 广州佰威物流有限公司 | 45 | 4月24日 | 一组、二组 |
35 | 广州市长昇运输有限公司 | 47 | 4月26日 | 一组、二组 |
36 | 广州宏丰土石方有限公司 | 22 | 4月27日 | 一组 |
37 | 广州市富益土石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20 | 4月27日 | 二组 |
38 | 广州永盈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 24 | 4月28日 | 一组 |
39 | 南沙 | 万隆工程广州有限公司 | 24 | 4月28日 | 二组 |
40 | 广州市和弘运输有限公司 | 10 | 4月29日 | 一组 |
41 | 南泥湾城市建设(广州)有限公司 | 16 |
42 | 广州晶磊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 30 | 4月29日 | 二组 |
43 | 广州恒浩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 | 4月30日 | 一组 |
44 | 天河 | 广州市鸿安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 25 | 4月30日 | 二组 |
45 | 广州创凯运输有限公司 | 1 |
46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45 | 5月6日 | 一组、二组 |
47 | 从化 | 广州市恒隆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 25 | 5月7日 | 一组 |
48 | 广州市鸿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22 | 5月7日 | 二组 |
49 | 广州中恒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24 | 5月8日 | 一组 |
50 | 增城 | 广州市合利运输有限公司 | 20 | 5月8日 | 二组 |
51 | 广州市耀驰运输有限公司 | 21 | 5月9日 | 一组 |
52 | 广州市跨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17 | 5月9日 | 二组 |
53 | 广州市穗邦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1 |
54 | 广州市增凯运输有限公司 | 20 | 5月11日 | 一组 |
55 | 广州市东诚运输有限公司 | 20 | 5月11日 | 二组 |
56 | 广州市贤丰运输有限公司 | 20 | 5月12日 | 一组 |
57 | 广州恒益运输有限公司 | 20 | 5月12日 | 二组 |
58 | 广州市中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 | 5月13日 | 一组 |
59 | 广州飞皇丰盈运输有限公司 | 20 | 5月13日 | 二组 |
合计 | 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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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审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工作需要做相应调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