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城管〔2020〕181号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
《第一批传统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局:
《第一批传统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请各区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开展上述有关区域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出台实施。各区实施方案出台后,本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自动失效。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张妮,联系电话:83639548)
点击下载:
第一批传统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第一部分.pdf
第一批传统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第二部分.pdf
第一批传统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第三部分.pdf
第一批传统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第四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