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市容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文〔2019〕40号)等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我局委托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负责建筑废弃物处置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行政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委托的事项、权限、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委托期限等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行政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委托书.pdf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