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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创建时间: 2021-04-21 18:04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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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次本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相关环保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

  规划名称: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

  规划年限:2021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规划范围:广州市辖区内的十一区,即越秀、荔湾、天河、白云、海珠、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总面积为7434.4平方公里。

  规划背景:在上一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布局规划(2016~2020)》的指导下,广州市在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该规划现已过了规划期限,不能继续指导未来全市建筑废弃物消纳处置设施的建设实施。

  2016年以来广州市的建设重点也发生了调整,启动了一大批新的建设区域,例如地铁10、11、18、22号线等、南沙自由贸易区、金融城、琶洲国际会展商务区、黄埔第二商务区等,同时旧村改造等城市更新的力度也不断加大,这些调整与变化带来了全市建筑废弃物产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建设重点的调整变化也对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新的规划来指导应对。

  随着广州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启动,全市的国土空间将发生较大的调整与变化,为将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纳入全市空间资源的统一协调部署当中,以保障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的落地实施,有必要编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以推动和保障新一批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的落地建设,满足我市未来各项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需求。

  规划目标:以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理念为引领,科学规划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通过源头分类、区域调配、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系统,达成排放与消纳总体平衡,最终促进广州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二、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曾颂

  联系电话:020-83763811邮箱:zengsong@gzpi.com.cn

  三、承担坏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2307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29849561邮箱:guangzhouzhengrun@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影响范围内关注本规划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的书面意见。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21



  附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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