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04000306012。
2.采购项目名称:4条市管重要道路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工程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639万元(含税金)(最终以市财政批复为准)。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639万元(含税金)。
5.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4条市管重要道路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工程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完成沿江路-临江大道(至科韵路)、环市路-中山大道(至科韵路)、同泰路-白云大道-大金钟路、广园路市管四条重要道路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工程规划设计编制,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其他: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续期及申报事项,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如投标时上述情况仍未能解决,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5)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7日(星期一)至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20-83639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