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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督导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创建时间: 2022-05-13 17:05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3767。

  (二)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督导检查。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381,000.00元。

  (五)采购需求:

  1.合同包1(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督导检查)。

  2.合同包预算金额:2,38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督导检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81,000.00

-

  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督导检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督导检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在网站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2年05月13日至2022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四)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一)时间: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三)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供应商请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北楼302室

  联系方式:020-8363932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1室

  联系方式:020-83543324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

  电  话:020-83543324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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