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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12月期间建筑废弃物运输IC(信息)卡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12-08 13:12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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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协会,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

  为全力配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稳定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秩序,12月期间建筑废弃物运输IC(信息)卡业务办理延续11月份工作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动顺延IC(信息)卡有效期限

  车辆IC卡、船舶信息卡凡在2022年12月份期间到期的,免予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限自动顺延30天。

  期间,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开展建筑废弃物运输行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以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车(船)整洁、密闭(遮盖)装载、合法消纳、遵守交通规则、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要求。

  二、适当调整车辆和船舶新增业务的申办时间

  各单位迅速将相关情况传达至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建议相关企业在此期间,适当调整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及船舶新增、更换等业务的申办时间。

  三、强化日常监管

  各区城管局要进一步强化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和船舶的日常监管,对超装不密闭、洒漏污染道路、不冲洗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应采取科技监管、日巡夜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落实监管,确保运输秩序安全可控。

  上述事项为2022年11-12月期间的临时便民措施,待管控管理措施解除后,将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办事指南》规定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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