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3年广州市社区容貌品质提升点亮活动进行委托比选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304023906012
(二)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3年广州市社区容貌品质提升点亮活动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限 | 中选家数 |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3年广州市社区容貌品质提升点亮活动 | 60(含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 1家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请人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6月3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登记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三)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售价:300元
(五)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
方式一:供应商可以携带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进行现场登记;
方式二:1)供应商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与单位名称;2)根据上述邮箱回复的银行账号或微信收款码缴费,缴费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并把缴费截图发回上述邮箱;3)我司收到缴费截图后将开出收费凭证及比选文件发回供应商邮箱即登记完成。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12日09:30-10:00(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3年6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五、联系方式
(一)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20-83639321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2日